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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岳新闻] 今(25)日下午3点,胡代国代理与官员们谈拆迁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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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5 18: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安岳新闻:2016年11月25日下午3点,公民胡代国代理解放村被拆迁户曾祥风与领导们协商房屋拆迁事宜。会议室设在安岳县房屋征收局四楼陈局长办公室。参加会议的有县纪委李副书记、岳阳镇刘益镇长、岳阳镇拆迁分局局长、还有六位领导。
       会议在友好争议中进行。刘镇长作了指示,希望被拆迁人和代理人老胡老革命配合拆迁工作。
       胡代国说:我建议先解决争议的焦点问题。本户争议的焦点:
        一是老曾80年代一次性修建的第三层楼房算违章建筑符不符合客观事实和历史事实?
       二是老曾要求原地就近补偿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04平方米有不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领导们同意了老胡的建议。
      经过几番争议,考虑到农民修建的房屋,当年政府只颁发了宅基证,对二楼、三楼没有颁发房屋使用权证书这一客观事实和历史事实。领导们同意,可以作为一个商榷的问题,向县人民政府请示汇报处理。如果得到支持,老曾将多获20多万元补偿。但是,对于老曾要求土地上使用权补偿的问题,政府不予支持。
      胡代国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使用权是财富之母,是物权,是用益物权,是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根据【川委发(2005)12号】文件规定,拆迁农民房,要就近原地还房,还房要对等略好。保证被拆迁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因此,老曾要求对其房屋“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诉求。符合《物权法》的规定,符合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府发(2015)22号】《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含被征收房屋水电气视讯等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价值)......”的规定。因此,老曾的诉求应当得到政府的支持。
      领导表示,这个问题不予支持。
           最后,未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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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5 19:17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员们说:如果达不成协议,将启动强制拆迁。

       胡代国:要慎重考虑强制拆迁,否则,违法。要吸取法院判决房屋征收强制拆迁石桥铺镇罗光理房屋违法以及国家赔偿的教训。如果强制拆迁,我老胡要多做好多活路啊!
           最后,双方未达成协议。

                                                      2016年11月25日21点

发表于 2016-11-25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满嘴跑火车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5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何球 发表于 2016-11-25 20:58
符合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府发(2015)22号】《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房屋征收补 ...

胡代国每次去和官员谈拆迁,都带着这本文件: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府发(2015)22号】《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这个文件是安岳县房屋征收局发的。只是胡代国和官员们的理解不同。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5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生何球 发表于 2016-11-25 21:02
格老子蛋痛啊
县城规划区的房屋与国有土地上房屋是啥子概念
普州政府是不是在与人民开玩笑!!

2016年11月15日,胡代国代理村民与常务副县长和鄢华等领导谈拆迁,也带着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府发(2015)22号】《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如数补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1-26 07:54
小糊娃胡搅!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6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11月15日,胡代国代理村民与常务副县长鄢华、纪委李书记、刘益镇长、拆迁局长等领导谈拆迁,也带着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府发(2015)22号】《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对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安岳自己制定的文件标准如数补偿。

发表于 2016-11-26 19:30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dui官员们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使用权是财富之母,是物权,是用益物权,是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根据【川委发(2005)12号】文件规定,拆迁农民房,要就近原地还房,还房要对等略好。保证被拆迁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因此,老曾要求对其房屋“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诉求。符合《物权法》的规定,符合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府发(2015)22号】《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含被征收房屋水电气视讯等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房屋内装饰装修补偿、附属物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等”规定。因此,老曾的诉求应当得到政府的支持。

发表于 2016-11-26 19:34 | 显示全部楼层
胡代国在两次代理谈拆迁会议上说:劳动是财富之父。土地使用权是财富之母,是物权,是用益物权,是人民最基本的生活来源。根据【川委发(2005)12号】文件规定,拆迁农民房,要就近原地还房,还房要对等略好。保证被拆迁户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因此,老曾要求对其房屋“土地使用权”补偿的诉求。符合《物权法》的规定,符合安岳县人民政府【安府发(2015)22号】《关于县城规划区内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政策的通知》第二条规定:“房屋征收补偿的内容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含被征收房屋水电气视讯等附属设施及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房屋内装饰装修补偿、附属物补偿、临时安置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搬迁补偿等”规定。因此,老曾的诉求应当得到政府的支持。

发表于 2016-11-26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土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那么,政府因公共利益征收就要按照物权法第121条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原有面积超过人均30平方米的据实补偿。而不是按人均30平方米补偿。

发表于 2016-11-26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县城西大街垃圾库旁边的这楼房,政府要拆迁。公告说是一还一补偿,实际是一还一点五补偿,是按房屋面积补偿。部分人要求更高比例补偿。目前,已有半数户签订了协议。门市户要求每平方补偿3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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