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水价怎么涨? 听证会8小时激烈讨论
昨(24)日,备受市民关注的自来水价格和城市污水处理费上调听证会在成都举行。听证会经过了8个小时的激烈讨论。
焦点一:谁来为高昂成本买单?
省环境科学院代表施为光:污水处理费调高势在必然。2002年我参与国际经合组织在四川为期3年的污水处理成本调查,调查结果是污水处理收费标准低于每吨0.9元便不能维持成本。成都现在的标准是每吨0.35元,加上电价上涨等因素,确实已不能维持正常运行的费用,如果再不调高收费标准,不利于对水资源和环境的保护。建议按方案二进行调整,考虑市民承受能力的同时保证污水处理厂的保本经营。
我不同意自来水价格再调高。自来水公司涨价的理由是,从2002年以来受各种政策性因素,如原水费上调、日元汇率上调等影响,财务逐步恶化、资金状况日益紧张,但这些责任并不能由消费者来承担,而应由政府和企业共同承担。此外,亏损不能成为涨价的理由,自来水公司现在的产量远远没有达到其最大生产能力,应该从扩大生产和销售等方面降低成本、扭亏为盈。同时,也不能简单援引北京、上海的例子,它们水价肯定不能和享有水资源上游优势的成都相比。
民盟成都市委代表宋伟:一家处于独家垄断、没有竞争对手的大型企业说亏损就亏损?它的经营成本到底是怎么核算的?它的经营状况又由谁来监督?建议对申请调价的企业进行严格的审计和评估。我认为,根本的是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公平竞争,这样才能降低成本。
成都市城调队代表黄衍安:建议小幅上调收费标准,再辅以政府补贴,最后扶持投资公司以上市等方式来筹资和分摊风险。政府补贴一点,企业分摊一点,市民负担一点,这样比较合理。建议按方案二进行调整,这样还可以争取国家配套建设资金,一举两得。
致公党成都市委代表谢尧荣:污水处理建设工程和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都属社会的基础工程,不仅可改善水资源环境,也可改善城市投资环境,这是政府职责之内的事,它们的费用应由财政支出。同时建议建立城市中水循环系统,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也可降低污水处理成本。
焦点二:阶梯式水价何时出台?
成都市民代表张林:此次调价方案针对居民生活用水和非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差距太小,没有体现出“谁污染谁出钱”的原则。居民生活用水虽然占社会用水总量的60%,但造成的污染却远远不及工业、经营服务业和特种行业。热切盼望更合理、更优化的调价方案。
九三学社代表王艳:阶梯式水价实施的前提,是先解决一户一表问题。所谓阶梯式水价,就是按自来水的用量和用途不同确定收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收费标准最低,经营服务业、工业其次,洗浴业、洗车业等特种行业最高。比如北京市洗浴业的自来水价格为60元/吨,大大高出居民生活用水的价格。成都也应该尽快实行阶梯式水价。
成都市总工会代表王孝永:水价一吨涨个一块八毛的,对一般人来说可能不算什么,但是对于许多城镇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就不是小数目了。虽然本次调价的金额会在年终全额退还给低保户,但还有更多的经济困难的人没有被纳入低保范围,希望调价时能多为弱势群体考虑。
华西医院代表张见远:自来水是具有公益性的特殊商品,建议为每个市民核定每月的基本生活用水额度,以较低的价格保证居民必需的生活用水。超过这个额度的用水就不属于基本生活用水了,比如要给自家附带的游泳池灌水,收费标准就肯定要提高。这样即是对低收入群体的照顾,也是符合谁多占用资源谁就多买单的原则。
焦点三:涨价能遏制用水浪费?
成都市消费者代表伍艺:提高水价和污水处理费用是基于保护环境和水资源考虑的。现在水资源十分珍贵,成都的水资源只有全国人均水平的四分之一,情况十分严峻。以适当调高自来水价格来促进节约用水,有利于保护水资源。但价格杠杆运用要适当,提价的幅度不能太大。
中国酒城代表张蓉亮:价格调整的幅度太小,对浪费水资源遏制意义不大。有的人既然不注意节约用水,肯定就不会在意每吨水涨一块几毛钱。成都可以向深圳、北京等城市学习,通过立法推进节约用水,实行累进加价制。
本报记者肖晓陈宇
成都:市民看水价上涨
黄先生(50多岁,成都东郊某企业)水价上涨可以,但上涨幅度别太大。目前,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平均水平1200元的家庭毕竟还是大多数。尤其对年龄在50岁以上的人来说,月收入能达到800元的都不多,应该考虑这部分人群的承受能力。
张女士(40多岁,成都市某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如果自来水价上调额为0.6元/立方米,每人每月用水量以5立方米计算,那么,每年的水费(自来水费和污水处理费之和)就是213元,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当然,只是说目前还能承受。
伍女士(30多岁,成都某公司职员)如果自来水最高涨0.6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再上涨1.45元/立方米,那不是要比现在1.5元/立方米的水价上涨了136%,涨得太多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不得不算这个账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