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阆中市望垭镇获悉, 该镇望垭居委会五组部分村民在村道上摆大石拦车收费(见本报24日报道)一事,日前受到镇上批评处理,村民小组长向当事车主道歉并退款。
据该镇副镇长张春阳介绍, 事发第三天, 他们得到媒体反映后, 就十分重视。当天晚上,他便召集相关人员,就望垭居委会五组部分村民用石头拦车收取过路费一事进行了调查, 并查明了事情原由;随后,对带头的村民小组长刘和平提出严肃批评,指出其行为违法。
“村组集资修公路应当本着自愿的原则。”张春阳表示,经查,被拦的车主涂军并非集资对象。作为村民小组长,刘和平在此起拦车收取过路费的事件中负有不可推御的责任。当天晚上,在镇纪检干部的见证下,刘和平就收费一事向当事人道歉,并当场退还所收的700元“过路费”。
昨天上午,已回到成都的涂军对《南充晚报》就此事的关注和报道表示感谢。“你们采访当天下午,我就接到镇上的电话,表示会立马对此事进行处理。”涂军说,退款一事他表示欢迎,但他的小车被阻48小时, 对家父进城看病带来影响感到郁闷。
涂军说, 当天上午他的小车被放行后,因时间耽搁,只好放弃送父亲到阆中市区看病,改道去就近的阆中市金城乡卫生院诊治。“我原本打算放弃举报,可想到在依法治国和法制观念普遍提升的今天,还有人以‘没集资’为由,在村组公路上拦车收费,此歪风不可助长。因此,我已将此事向阆中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市公路收费管理处副处长杜碧华昨(29)日重申:目前,我省境内的地方开放式公路中,除依法批准的一级公路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外,其他公路不允许收取车辆通行费。也就是说,一级公路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二级及以下公路不得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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