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6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庭上,武汉客运段劳人科副科长在质证许文明陈述的武汉客运段趟工资2000元的捆绑考核为职工可支配收入的60-80%时称:“2012年武汉客运段人均月工资支出为6000元,60%就是3600元,证明许文明的陈述并非事实”。
根据许文明2012年全年工资单计算的月均应得收入为4395元,月均实得收入即可支配收入3652元(2000元占比55%),个人支付养老金、年金、公积金合计月均610元,单位支付三金720元,武汉铁路局支付许文明的全部支出为4395+720=5115元。许文明作为工龄近30年的老职工,另加285元即5400元作为武汉铁路局对武汉客运段除干部之外职工的人均支出是合理的,以非管理岗位7000与管理岗位500这个14:1的比例计算(应当高于这个比例,这个比例越高,干群收入悬殊越大),武汉铁路局支付武汉客运段工资支出为7500*6000=4500万元,非管理岗位7000职工支出为7000*5400=3780万元;管理岗位500干部支出4500-3780=720万元,人均14400元,是非管理岗位职工收入的2.7倍。根据级别的高低,武汉客运段干部的工资收入在普通职工的1.5-30倍之间。
武汉客运段有两个考勤表和两个工资单。武汉客运段的考勤表是违反国家考勤规定由专人制作的,会随着车长及领导的需要随意制作,考勤表是武汉客运段基层干部及车长敲诈勒索、索贿受贿职工财物的得力工具,也是武汉客运段弄虚作假截留贪污职工工资的重要手段。
2013年9月前,职工无论什么原因,不想出乘,根据各车班的不同情况,只要每趟向车长支付20-50元,就可以考勤满打,休乘在家,各项工资包括趟工资都不受影响。
2013年9月后,这个标准就逐渐增长为80、100、200甚或更多。职工也乐意采用这种付钱休乘的方式而不愿意请假休乘,因为请假休乘要远比付钱休乘代价高、影响多,仅趟工资一项,不同车次考核金额就在200-500元,这是武汉客运段一贯的考勤制度和无序管理决定的。考勤怎样打都有车长决定,跟职工怎样出乘无关,职工也不知道车长是怎样给自己考勤的。
你拒绝了车长一而再再而三的索贿和敲诈,车长不仅要编造违章,轻则考核趟工资、安质奖等工资,严重的是车长与车间及段职能部门串通,对职工停职待岗这种职工不能接受的处罚,还要在考勤上做手脚,减少出乘趟数,减少支付乘务费、堵漏奖等工资。
2012年,汉口北线车间天津一组列车员徐红胜就因为车长关峰第一次捏造违章向其索贿得逞后,再次捏造违章索贿未果,受到车长报复,车长关峰指使他人在列车运行中打开徐红胜值乘车厢车门,企图制造触及红线的漏锁事故栽赃陷害(按照武汉客运段“红线管理规定” 触及红线将被处以三个月以上待岗,待岗期间每月支付应得工资1300元,实得工资在500元左右),被徐红胜及时发现,徐红胜忍无可忍,向段长黄成民举报车长关峰安排列车员脱离列车员岗位向旅客销售方便面以公谋私(这种情况在武汉客运段很多车班普遍存在,举报人曾经值乘的多个车班都存在这样的情况,在该车班也已存在多年)
段长黄成民(现客运处长)明确告诉徐红胜他不喜欢告状的职工
随后,便遭到车长、车间、及武汉客运段相关科室肆无忌惮的共同打击报复,车间否认该车班职工第一次做出的实证,压制、胁迫职工做伪证二次取证,否认徐红胜举报事实;徐红胜请假公休,车长不提供公休申请表,把徐红胜的15天公休考勤为20天,减少乘务费、堵漏奖等工资的支付;武汉客运段劳人科不仅对该车班公休不填写公休申请表的情况视而不见,对违反国家规定的20天公休考勤不查证、不落实,还在法庭上以此考勤表为证明,证明足额支付了徐红胜乘务费等工资。除徐红胜的这一情况外,还有其他情况都反映了同样的事实,武汉客运段的官匪一家,手段之恶劣,不置身其中,难以置信,无序管理,了然于目。
许文明在2007年7月向湖北省劳动监察大队申请劳动监察时,武汉客运段向劳动监察大队出具了用圆珠笔勾画的考勤表(多于本人实际出乘趟数,证明为虚报职工工时伪造的考勤表),在2007年9月向湖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庭,武汉客运段又出示了用铅笔勾画、多有修改的考勤表(与本人出乘趟数相符,为支付职工工资制作的考勤表)。
两个考勤表的存在,从一个侧面证实了武汉铁路局广泛存在、风传多年的:“干部两个工资单,职工两本工资帐”(干部每月开支两次,有两个实付的工资单;职工开支一次,有一真一假两个工资单,或称为两本工资帐,以示与干部两个实付工资单的区别)的真实性。这个“风传”终于在2014年得到了部分证实。
2014年,在武昌区人民法院法庭上,武汉铁路局举证了举报人2012年全年工资单。该工资单显示的“期间2013年4月”及工资单列项“13增资”证明该工资单为伪造工资单。我们现在要说明的不是武汉铁路局举证的工资单的真假,而是武汉客运段存在的两本工资帐的事实。
许文明曾多次查询劳人科保存的工资单,与本人保存的工资单一致。
财务科举证的工资单与劳人科工资单有很多工资列项是不同的,这就是武汉客运段的两本工资帐。
作为武汉铁路局局长代理人的武汉客运段劳人科副科长向法庭举证的源自武汉客运段财务科的许文明2012年全年工资单,毫无疑问是这两本工资帐——财务科工资单列项和劳人科工资单金额的嫁接
2012年工资单显示的“期间2013年4月”及工资单列项“13增资”错误的出现是嫁接时的疏忽产生的,嫁接的原因无疑源于两本工资帐金额的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