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提出,禁止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力为家属亲友谋求特殊照顾,禁止领导干部家属亲友插手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插手人事安排。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今年以来,媒体不断曝光部分贫困村村两委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挟带私货”问题,一批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笔者对这些违纪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究其原因:县级以上纪检监察部门“鞭长莫及”;乡镇党委态度“暧昧”,不同程度存在“地方保护主义”,怕揭“短”亮“丑”;乡镇纪委办案看乡镇党委脸色,乡镇纪委办案“能力欠缺”;村务公开“走过场”,甚至“内部公开”、“笔下公开”、“选择性公开”;农村优秀青年人才、党员大量外出务工经商,留守人群受“家族、家支”等势力影响选择“三缄其口”。 新一届村两委换届即将开始,既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原则,把组织信任、人民相信的优秀人才选出来,选出面貌焕然一新的村两委班子,又要对选出的村两委班子权力正确运行进行监督,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是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面临的又一大考验,它关系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能否得到全面贯彻落实,能否顺利完成上级分配的各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