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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匡扶正义666

[群众呼声] 四川电视台新闻资讯频道(CCTV-4)-----请为你的不实新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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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0:00
匡扶正义666
2016-12-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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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2-5 18:40
1:这届,业委会从筹备组开始就是非法的,筹备组中有8一9人为非业主,这本身就不符合规定。2:本届所谓的业委 ...

对于的发言我很震惊,黑的终于红了。
1、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是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的规定,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若干名、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各一名共同组成,总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既然你们认为当时的程序不符合法,为什么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其实你们可能早就投诉了,只不过是胡闹而已,区房管局、龙泉区政府为什么这一年多不调查,反而为成立的业委会备案登记呢?以此说明业委会是符合法定程序而成立的。
2、你们所谓强加的507票,是在收集手机短信投票后,在业主代表、党小组、业委会、社区的鉴证下共同统计出的有效票数,怎么就是强加呢?说到同意大多数人意见,不知道您的语文老师以前是否是教体育的,短信中是“不反馈、不反对、不书面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大多数业主意见”,如果你有意见你倒是通过正常的程序提交,而不是贴大字报。
3、业主大会的形式有很多种,入户是其中的一种,你所谓的广大业主,只是你们,是因为入户的方式就不能给你们提供捣乱的机会。
4、党小组参与拟订合同的表决是得到社区街办的许可后与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一起参与,怎么就被你说成党小组就代表了所有人呢?
5、小区的私搭乱建是多个部门的不作为的产物,单单一个业委会这样一个组织是没有那么大权力去强拆。
6、明知小区车位已不够业主自用,还要准许社会车辆长期停放,业委会和物管都有责任,其中受益最大的是物管,他们只向业委会交2000,谁是谁非无需评说。
7、为什么要装修办公室,其中有没有猫腻,这个我真不清楚,你可向业委会当面质询。
8、去年选聘物管时的“季XX”被冒领选票一事的原因你们最清楚,试想,为了冒领一张选票,还得去伪造一本房产证、一张身份证,这说的通吗?“弃票箱”,亏你说的出口,是那几位拼了老命地护住票箱不让任何人靠近?谁敢去碰她们呢?要说当时被谴责的,可能反对工作人员开箱的、烧票的,得到的谴责要多得多。
9、告业主这事,你就不要再断章取义蛊惑大家了,请求法院判决上届业委会所签会所的《出租协议》无效,当时出租方是业委会主任签字的,现在她不在业委会了,自然身份也就成业主了。怎么到你们嘴里就成了“告小区业主”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4:00
与这些三.盲人员为邻居是最大悲哀!一天就是胡搅蛮缠!強词夲理!!好在年级轻轻就被退休耍了十多年!不然你们单位被祸害惨了!可怜明星花苑倒霉啦!有本事坐到司法办公室去解释法律!在这里充横算什么本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6:25
明星花苑被一群三盲(文盲法盲加流氓)人员搅得鸡犬不宁,看看吧!小字报大字报大标语大棒子大帽子手提啦叭:满天飞,一派文革景像好不热闹!还让大家过不过日子了!快快停止这无休止的闹剧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6:36
我有一个高知老年朋友想在本小区购房养老,可看到此景望而怯步,还风趣的说:你们小区天天演电视连续剧闹心哦!长期以往,房子非但不保值,还要贬值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6:54
还业主一个公正的报道、不能舆论一边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07
你们也配说法,请问业委会是你们几个鼓掌就可以罢免的吗?这是哪门子法?你们大闹物业选聘会场是在守法吗?你们妖言惑众、大字报满天飞是懂法吗?你们搞破坏、撕掉业委会的通知、公告是守法吗?你们拉横幅,挂反对业委会,巫蔑党员的标语言是懂法的人会做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07
你们也配说法,请问业委会是你们几个鼓掌就可以罢免的吗?这是哪门子法?你们大闹物业选聘会场是在守法吗?你们妖言惑众、大字报满天飞是懂法吗?你们搞破坏、撕掉业委会的通知、公告是守法吗?你们拉横幅,挂反对业委会,巫蔑党员的标语言是懂法的人会做的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08
你们也配说法,请问业委会是你们几个鼓掌就可以罢免的吗?这是哪门子法?你们大闹物业选聘会场是在守法吗?你们妖言惑众、大字报满天飞是懂法吗?你们搞破坏、撕掉业委会的通知、公告是守法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08
你们也配说法,请问业委会是你们几个鼓掌就可以罢免的吗?这是哪门子法?你们大闹物业选聘会场是在守法吗?你们妖言惑众、大字报满天飞是懂法吗?你们搞破坏、撕掉业委会的通知、公告是守法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08
不要在论坛上再继续现丑了,胡说造谣一眼看穿,得到此物菅资金行贿的第二届业委会主任陈福荣的姐姐不就在歪报道中大露风头並还掁振有词的继续造谣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18
媒体作为政府公信力的代言,始终应站在公道的立场,正确地引导舆论,塑造社会的真、善、美,而不应该为了出稿率,颠倒了立场,混淆了是非、忘记了初心,动摇了“民生热线”在川民中的形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20
原第二屇业委员会的余渣与骅阳物业抅搭出卖全体业主利益把小区搞的一塌糊塗像自由市场,你们还没捞够啊还要保此物菅好继续捞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22
匡扶正义666
2016-12-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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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6-12-5 18:40
1:这届,业委会从筹备组开始就是非法的,筹备组中有8一9人为非业主,这本身就不符合规定。2:本届所谓的业委 ...

对于的发言我很震惊,黑的终于红了。
1、业委会筹备组成员是根据建设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中的规定,筹备组成员由业主代表若干名、社区代表、街道办事处代表各一名共同组成,总数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既然你们认为当时的程序不符合法,为什么不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反映?其实你们可能早就投诉了,只不过是胡闹而已,区房管局、龙泉区政府为什么这一年多不调查,反而为成立的业委会备案登记呢?以此说明业委会是符合法定程序而成立的。
2、你们所谓强加的507票,是在收集手机短信投票后,在业主代表、党小组、业委会、社区的鉴证下共同统计出的有效票数,怎么就是强加呢?说到同意大多数人意见,不知道您的语文老师以前是否是教体育的,短信中是“不反馈、不反对、不书面提出不同意见的,视为同意大多数业主意见”,如果你有意见你倒是通过正常的程序提交,而不是贴大字报。
3、业主大会的形式有很多种,入户是其中的一种,你所谓的广大业主,只是你们,是因为入户的方式就不能给你们提供捣乱的机会。
4、党小组参与拟订合同的表决是得到社区街办的许可后与业主代表、业委会成员一起参与,怎么就被你说成党小组就代表了所有人呢?
5、小区的私搭乱建是多个部门的不作为的产物,单单一个业委会这样一个组织是没有那么大权力去强拆。
6、明知小区车位已不够业主自用,还要准许社会车辆长期停放,业委会和物管都有责任,其中受益最大的是物管,他们只向业委会交2000,谁是谁非无需评说。
7、为什么要装修办公室,其中有没有猫腻,这个我真不清楚,你可向业委会当面质询。
8、去年选聘物管时的“季XX”被冒领选票一事的原因你们最清楚,试想,为了冒领一张选票,还得去伪造一本房产证、一张身份证,这说的通吗?“弃票箱”,亏你说的出口,是那几位拼了老命地护住票箱不让任何人靠近?谁敢去碰她们呢?要说当时被谴责的,可能反对工作人员开箱的、烧票的,得到的谴责要多得多。
9、告业主这事,你就不要再断章取义蛊惑大家了,请求法院判决上届业委会所签会所的《出租协议》无效,当时出租方是业委会主任签字的,现在她不在业委会了,自然身份也就成业主了。怎么到你们嘴里就成了“告小区业主”了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7:32
电视新闻报道应真实可信,不能只为吸引收视率而轻率的不做调查就发出,请广电纪委调查此记者是否用行内x规责采访,如落实请他立即下课!因电视新闻是国家导向、咽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09:25
匡扶正义666的原帖和对那些歪理的回复有理有据,是在伸张正义。那些闹的都是陈ⅩⅩ的死党,就是这少数人搅得小区不得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0:11
烂物业还不滚,花钱找些大爷大妈在哪闹啥子嘛,要点脸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0:19
大家都是为了小区好,现在的物业确实管理的太差,经常被盗不说、还乱收费,小区乱的一塌糊涂。希望选一家好的物业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0:19
大家都是为了小区好,现在的物业确实管理的太差,经常被盗不说、还乱收费,小区乱的一塌糊涂。希望选一家好的物业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0:19
大家都是为了小区好,现在的物业确实管理的太差,经常被盗不说、还乱收费,小区乱的一塌糊涂。希望选一家好的物业公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6 10:25
请电视台尊重民意,不要被那几个别有用心、文革余孽、有私利的几个人把我们代表了。请报道前合适调查一下,如果原物业做得好,为何大家要换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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