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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匡扶正义666

[群众呼声] 四川电视台新闻资讯频道(CCTV-4)-----请为你的不实新闻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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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1:40
你们突然弄个新物管进来,不会无所获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1:45
今天盗用业主名字违法签字,明天说不定会盗用名字把我们的房子卖了,或者动用维修基金,业委会你需要解释清楚是谁在盗用业主名字违法签字,这个人要揪出来承担法律责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1:52
有所获啊!包括你们闹们!由陈福荣与骅阳私自提高的电费降到电业局标准收费了!当然闹们可以不降,集中起来捐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3:19
那你可以到成都市物价局或者电业局举办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9 23:20
举报吧,人渣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2:56
这位连住地都只是中国的人,是个不敢见人的坏蛋,有本事就是实名吧。我很想看看你的嘴脸。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3:24
各位业主水电费还是应该交的,否则停水停电的曰子不好过啊!业委会是不是该出面解决收水电费的问题。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5:26
业委会已通知所有费用交到11月30日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7:14
看到川台的跟踪报道,针对前期小区文革式闹派们的几个自认为是钢性问题作出了客观正面回应:1、街道办龚主任明确宣布小区现业委会是经业主选举产生並备案是合法的,不是假的,你们还有何话说?2、换老物管不是突然由业委会决定的,是在调查业主一百多票同意留用与八百多票不同意留用的大数据下决定的,这个数据说明刘经理90%欢迎他们留下是在说谎。3、老物业行贿有证有椐,这对高呼老物管非常好的人是多么响亮的一记耳光,对这样的不耻行为,自标懂法有正义感的男君怎么不见你愤愤不平的遣责呢?就这几点足以揭露出以这个男君为代表的在小区兴风作浪让小区不安宁的人面目,希对这伙人欢迎继续留在小区,只想布望你们姿静下来,不要再生事端,共享小区的和谐安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8:17
现在电视台的跟踪报道还原了事实真相,说白了像陈福荣、郭丽华等行为就是典型扰乱社会治安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11
邪不压正,我们看了川台新闻频道对咱小区换物管的后续报道.老物管公司资质低,管理无方,还耍小聪明.本质坏.直接可以滚蛋!让新的物管公司通过合法程序为小区服务,还我们小区的平安.祥和!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12
                        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避免
                           突发事件的请示报告

     日前,同安街道所辖明星花苑小区因不能依法顺利更换物管,造成愈演愈烈的混乱局面。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随时可能发生难以收拾的突发事件。
     2016年12月1日四川电视台四频道以“业委会欲换新物管、反遭业主质疑”为题播发了发生在小区大门口的混乱场面,聚在一起的一些人、众口一词要留老物管。老物管经理同时在场声称90%以上的业主要挽留他们,形成了没有其他任何不同意见一边倒的假象。其实质是老物管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此前已发生过多次围攻、谩骂不同意见的业主现象,并在物管保安及办公室人员协助下,在小区大门口将投票决定老物管去留的票箱公然烧毁。致使艰苦工作数月的成果毁于一旦。小区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即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党员协助业委会再次登门发放表决票,就此党员和支部书记又成为这些人的攻击对象。支部宣传栏上党员照片被涂抹画叉丑化,公然指着宣传栏上党员照片谩骂“都不是东西”等恶劣攻击语言,罢免党支部书记的呼声甚嚣尘上。甚至在有社区街办领导参加的物管招聘大会上,他们蒙骗一些不知道真象的部分业主及大河小区的部分群众大闹会场,抢夺街办主任的话筒,使会议无法进行。我们认为这些都是老物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与现业委会终此合同后强行自留不走所采取的一系列恶劣行为。
    老物管骅阳物业服务公司于2012年4月进入小区,于2015年4月服务合同期满。因其进场以来一直以种种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其服务质量每况愈下,广大业主愿声载道,要求更换物管的呼声越来越高,经业主大会民主投票表决,决定重新招聘物管公司,经投票表决确定聘用东晨物业公司,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现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得知消息并收到有关交接手续的骅阳物管不是认真积极的配合移交事宜,而恼羞成怒、如临大敌,立即调兵遣将更换年轻保安,又组织了电视台报道的那群人围堵大门口,将社区、街办、房管局来协调工作的领导强行拒之门外,无法进行工作。试想、如果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如果新物管按合同规定进场、后果将不堪设想!造成恶劣影响也难消除。
     老物管这样多次策划有预谋大动干戈,目的就是想继续留在小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主要手段就是收买一些人死保他们并为其服务,对于给有些人施展小恩小惠、吃喝送礼;减免停车费、物管费等,群众早有知情和反映,我们不屑于收集更多证据。现以查证属实如下几种属违法犯罪行为: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业委会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小区物业工作,因物管早已将收买业委会做为主攻方向,明知故犯,在权力利益支配下。将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富荣的两个哥哥安排做保安,又将陈本人吸收为本物业员工,安排在所属的大丰镇“博雅小区”任经理。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陈富荣一面在物管领工资,一面代表全体业主与骅阳物业签订服务合同,公然出卖业主利益;如将规定物业公司应交业委会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停车费业主分成部分从前物管车辆不足100辆时的2500/月降为2000/月(现每月停车400辆左右),代收业主的电费从0.534元/度上涨为0.56元/度,甚至应由物管费内开支的一些维修费用,也由陈在她掌控的业委会经费中开支……。陈与骅阳物业双方利益输送的结果,使得业主的合法利益受到极大侵害。当陈的劣行揭露后被迫辞职退居幕后,组织操纵其姐出面串联一些人死心踏地为骅阳物管摇旗呐喊,电视台所播的人群中就多次出现其姐身影。
    2.本届业委员委员刘美菊向组织反映,物管多次请喝茶,吃饭被拒绝后,又以快递方式送给她本人现金10000元,并以短信和电话暗示事成后酬劳更丰。刘将10000元现金及时向社区领导和支部汇报,并根据社区领导安排、在其他两位业主的见证下到物管办公室退回。本届业委会主任有一正二副,委员六人。刘美菊同志身为普通群众,如此清正廉洁、拒腐不沾的高尚行为值得宣扬表彰,然而在街道评选“阳光好人”活动中,支部提名上报,但因没名额而终此。
     我们认为小区存在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因为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健全的,是有章可偱、有法可依只要依法依规办事就不难解决。当然我们没有任何执法和管理权。广大党员和业主愿意为泓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为建设法治、安定、和谐、幸福小区做贡献,但屡遭谩骂、围攻、侮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小区正不压邪漫延持续……
     为解决当前现实问题,我们建议由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主持召开有业委会和物管交接双参加的会议,依法责令骅阳物业管理公司,按时撤离并完成一切交接手续。
   
                                              当否,特请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14
                        为维护小区正常秩序避免
                           突发事件的请示报告

     日前,同安街道所辖明星花苑小区因不能依法顺利更换物管,造成愈演愈烈的混乱局面。若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随时可能发生难以收拾的突发事件。
     2016年12月1日四川电视台四频道以“业委会欲换新物管、反遭业主质疑”为题播发了发生在小区大门口的混乱场面,聚在一起的一些人、众口一词要留老物管。老物管经理同时在场声称90%以上的业主要挽留他们,形成了没有其他任何不同意见一边倒的假象。其实质是老物管自导自演的一场闹剧。此前已发生过多次围攻、谩骂不同意见的业主现象,并在物管保安及办公室人员协助下,在小区大门口将投票决定老物管去留的票箱公然烧毁。致使艰苦工作数月的成果毁于一旦。小区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即社区党总支的指导下组织党员协助业委会再次登门发放表决票,就此党员和支部书记又成为这些人的攻击对象。支部宣传栏上党员照片被涂抹画叉丑化,公然指着宣传栏上党员照片谩骂“都不是东西”等恶劣攻击语言,罢免党支部书记的呼声甚嚣尘上。甚至在有社区街办领导参加的物管招聘大会上,他们蒙骗一些不知道真象的部分业主及大河小区的部分群众大闹会场,抢夺街办主任的话筒,使会议无法进行。我们认为这些都是老物管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在与现业委会终此合同后强行自留不走所采取的一系列恶劣行为。
    老物管骅阳物业服务公司于2012年4月进入小区,于2015年4月服务合同期满。因其进场以来一直以种种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择手段追求利益最大化,使其服务质量每况愈下,广大业主愿声载道,要求更换物管的呼声越来越高,经业主大会民主投票表决,决定重新招聘物管公司,经投票表决确定聘用东晨物业公司,并签订了聘用合同。现定从2016年12月1日起执行。得知消息并收到有关交接手续的骅阳物管不是认真积极的配合移交事宜,而恼羞成怒、如临大敌,立即调兵遣将更换年轻保安,又组织了电视台报道的那群人围堵大门口,将社区、街办、房管局来协调工作的领导强行拒之门外,无法进行工作。试想、如果有人站出来主持公道,如果新物管按合同规定进场、后果将不堪设想!造成恶劣影响也难消除。
     老物管这样多次策划有预谋大动干戈,目的就是想继续留在小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主要手段就是收买一些人死保他们并为其服务,对于给有些人施展小恩小惠、吃喝送礼;减免停车费、物管费等,群众早有知情和反映,我们不屑于收集更多证据。现以查证属实如下几种属违法犯罪行为:
    1.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业委会成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本小区物业工作,因物管早已将收买业委会做为主攻方向,明知故犯,在权力利益支配下。将原第二届业主委员会主任陈富荣的两个哥哥安排做保安,又将陈本人吸收为本物业员工,安排在所属的大丰镇“博雅小区”任经理。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尚不健全的情况下,陈富荣一面在物管领工资,一面代表全体业主与骅阳物业签订服务合同,公然出卖业主利益;如将规定物业公司应交业委会的履约保证金取消,停车费业主分成部分从前物管车辆不足100辆时的2500/月降为2000/月(现每月停车400辆左右),代收业主的电费从0.534元/度上涨为0.56元/度,甚至应由物管费内开支的一些维修费用,也由陈在她掌控的业委会经费中开支……。陈与骅阳物业双方利益输送的结果,使得业主的合法利益受到极大侵害。当陈的劣行揭露后被迫辞职退居幕后,组织操纵其姐出面串联一些人死心踏地为骅阳物管摇旗呐喊,电视台所播的人群中就多次出现其姐身影。
    2.本届业委员委员刘美菊向组织反映,物管多次请喝茶,吃饭被拒绝后,又以快递方式送给她本人现金10000元,并以短信和电话暗示事成后酬劳更丰。刘将10000元现金及时向社区领导和支部汇报,并根据社区领导安排、在其他两位业主的见证下到物管办公室退回。本届业委会主任有一正二副,委员六人。刘美菊同志身为普通群众,如此清正廉洁、拒腐不沾的高尚行为值得宣扬表彰,然而在街道评选“阳光好人”活动中,支部提名上报,但因没名额而终此。
     我们认为小区存在的问题是不难解决的,因为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法律法规是健全的,是有章可偱、有法可依只要依法依规办事就不难解决。当然我们没有任何执法和管理权。广大党员和业主愿意为泓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为建设法治、安定、和谐、幸福小区做贡献,但屡遭谩骂、围攻、侮辱、身心受到极大伤害。小区正不压邪漫延持续……
     为解决当前现实问题,我们建议由区房管局,街道办事处主持召开有业委会和物管交接双参加的会议,依法责令骅阳物业管理公司,按时撤离并完成一切交接手续。
   
                                              当否,特请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19
哎呀,我作为小区的一个业主.一直对老物管骅阳的服务不满意,他们的管理之烂!收物管的小谢(女)以前还重复向我收取当月物管费.幸亏我找到了她们开具的收据!这种物管直接滚远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24
说得好!看了川台的跟踪报道,我百般愤怒!我全心支持现小区业委会工作,通过合法程序尽快请进新的物管公司为小区全部业主良性服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38
滚吧!所谓的骅阳物管!越远越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09:43
陈福荣!什么鸟?如此垃圾!作恶多端!可以不用过年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13
真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53
大家坚决不要给骅阳物业交任何费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8
天天为这点破事,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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