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波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74号令、《雷波县政府采购规程》、《雷波县政府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有关制度的规定等,进一步促使工作规范运行,将进入中心集中交易的项目,全部公告于“四川政府采购网”及“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严格按流程、时限开展工作,确保进入中心交易后的各个环节都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严禁暗箱操作,杜绝腐败滋生。2016年1至10月成功完成政府集中采购共106批次,同比增长112%;涉及金额23639.4余万元,同比增长614.27%;节约资金739.66余万元,同比增长146.42%,节约率为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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