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政府、扶贫办的各位领导:
在国家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下,对一些真正贫困的老百姓享受到扶贫给他们带来的改变,以及通过扶贫对他们的生活带来的改变,这是一件顺民意、得民心的好事,但是我想请问一下我们的政府领导们,我们对精准扶贫的对象是如何确定的,对这些扶贫对象是不是真正的考察过,了解过他们真实的生活现状,是不是已经到了非要接受国家扶贫才能生活的地步,对已经住进豪宅有车有房的人是否能够继续接受精准扶贫呢?
我在这里要检举高塔乡龙岗村的村干部,内容如下:
一是,村支书陈联文:在不具备建设村委会的条件下将村委会建设在距自己家庭住址仅一步之遥的地方,这个地方距龙岗村所有村民都非常偏远,而在建成后据为己有,一家人搬进居委会长期居住,成为自己的私宅,而将村小学中的村委会闲置。另外,在精准扶贫中丧失原则,对已经有非常好的生活条件的人,满足个人私利,胡乱扶贫,这些扶贫款是否能到手或到手多少值得考究。
二是,村文书张刚,已经在高塔乡(在规划的集贸市场下边)建设有三层楼的住房,其中还有部分住房用于出售,谋取暴利已经是有车有房的人,到目前为止仍然能享受精准扶贫。
我想请问,上述这些人是不是经过真正的审核,是不是已经到了需要国家扶贫的地步,为什么需要享受的而没有享受,难道精准扶贫是有权的游戏吗,难道是有权人愚弄百姓的手段吗,难道是有钱人和有权人做的等价交换吗?
我希望政府能好好查查这些享受精准扶贫人的底细,能客观、公正的了解他们实际状况,将精准扶贫能够真正给予哪些需要帮助、扶贫的人,不要在让国家好的政策在高塔乡变味,不要让真正需要扶贫的人寒心!!
我恳请相关部门能够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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