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上午9时30分,交警直属一大队召开“12.4半边街交通事故”调查进展情况通报会,市级各大媒体、网络记者等参加了通报会。 会上,分管事故处理的副大队长及事故中队负责人对“12.4半边街交通事故”发生经过及调查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就市民关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 据通报:2016年12月4日17时49分许,驾驶人唐某驾驶南充籍“奥迪”牌小型轿车,从半边街由西向东行驶,当该车行驶至原九天歌城路口时,车辆直接撞向道路中心隔离护栏,冲上街道对面,撞上人行横道线上的行人苟某、韩某,后继续行驶撞上路边停放的两辆小型轿车,最后该车撞上人行道上的树木后停下。现场造成苟某当场死亡,韩某受伤及三车、隔离护栏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交警直属一大队指挥中心在接到报警后,立即指令值班警员快速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及时核实及控制肇事驾驶员唐某,保护好现场,并对现场进行勘察和走访调查。主动邀请在场死者家属一同前往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对唐某进行了血液提取工作。然后立即对驾驶员唐某及现场目击证人进行了初步的调查询问取证工作。 事发后,交警直属一大队及时委托相关检验鉴定机构对肇事驾驶员的血液、尿液及肇事车辆进行了检验鉴定。通过南充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肇事驾驶员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0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为5.1毫克(未达到饮酒驾驶20毫克的标准),在其血液中未检测出含有毒品成分。车辆及尸体检验正在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验鉴定中。 目前引发事故的直接原因正在进一步核实调查中,我大队将秉着公平、公正、公开、及时、依法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待车辆检验及尸体检验鉴定结论及事故认定生效后,将依法对肇事驾驶员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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