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湾城大桥附近,有个司机一哈就遭扣了12分、罚款千元! 2016-12-09
达州晚报
7日下午3时25分,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接警称,达城北外江湾城大桥旁有人举报一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请民警前去处置。
接警后,一中队民警邓拥军立即带领人员随即前往。在现场民警对该疑似酒驾男子当即做酒精呼气快速检验,初步确定川SA19*3驾驶员涉嫌酒后驾车,民警立即将当事人和车辆带回大队。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李文洲对当事人做了呼气式酒精浓度检测,检测数据为78.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警调查后得知,当日中午驾驶人午饭时喝了酒,然后驾车回市区。
经初步了解,是由于川SA19*3和川SP73*3在北外镇两车交会时,川SP73*3司机认为川SA19*3司机甩了他的盘子,在江湾城大桥等候红灯时,两车再次相遇,川SP73*3驾驶员便下车与其理论,发生口角,闻出川SA19*3司机有酒气,便打电话报警。
饮酒驾驶如何处罚? 市交警直属一大队相关负责表示,该驾驶人检测数据为78.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大队当即对当事人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证》并录入交管平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司机将面临暂扣驾驶证六个月,罚款千元,扣12分的处罚。
达州晚报记者 李泽希
这招真的又快又狠又准! 而且还毫不费力, 下回开车如果跟人发生矛盾, 一定要先闻看看对方喝酒没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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