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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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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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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上海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4
头电瓶车点死不足惜,活该,我也是穷人,前几天新买的电瓶车被偷,被我逮到,没毛病都要把他弄残疾,什么人渣,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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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4
这个狗日法官不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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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成都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4
这样就给坏人长威风,好人难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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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宜宾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4
我们一家人睡在卧室手机放床头,电脑放床对面电脑桌上都敢拿!无法无天了,一年被盗几次了,广元真没法呆下去了,这次被盗两万多,前两次加上数目就多了!这啥子社会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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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4
呵呵,不担责,还要法律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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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4
现在在大家都去做小偷,反正是受法律保护的,还害怕啥呢,你去偷东西被别人抓到了又不敢打你,如果打了你就告他故意伤害罪,有法律为小偷做主,小偷还怕什么,大家都可以改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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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安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这是侵害公民合法权益,保护小偷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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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这他妈的就是合理不合法啊,我们国家的法律都是一帮妇人之仁的法律专家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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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这他妈的就是合理不合法啊,我们国家的法律都是一帮妇人之仁的法律专家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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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下次看见小偷打前要带去医院做全身检查,确定没病再打。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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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这他妈的就是合理不合法啊,我们国家的法律都是一帮妇人之仁的法律专家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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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偷东西打他一顿很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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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要是警察在制止小偷的时候死了,是不是也要判3年!要是连违法犯罪的人都不敢制止,谁能保证他不是重病快要死了,死了就赖你!干脆我也天天去偷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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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广元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偷盗兀罪,防犯有罪,,,,哪国法律?什么逻辑?荒唐之极\!怪不得犯罪分子胆子越来越大诈骗`盗窃越打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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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江西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自己有那么多病别人踢一下就要坐牢好怕呀!所谓现在的正义是被国家的法律磨灭了的,所以看到有人偷东西抢人那些要跑远一点,免得惹事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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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这是啥事哟,偷东西还有理了,难道法律支持偷抢鸡鸣狗盗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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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福建厦门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这是什么逻辑,如果没有偷他的别,会打他吗?这是什么法律,如果他要杀你,你还不能还手,口口声声说法律人人平等,请问这平等吗?执法人脑壳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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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如果有条件了,我选择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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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乐山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5
不公平的社会,哪个叫他偷嘛,刘某正当防卫为什么有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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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 中国四川达州读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2:16
这是最大黑社会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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