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刚刚亲身经历的,贼有车被发现了,然后跑,我们就追上去抓,贼拿出刀来威胁,帮我们打出血了,但不算太严重。后来报警把贼抓去。警察说如果定不了他刑事案件,就只有马上放人,因为如果不放人,我就要治安拘留。后来虽然定了他刑事拘留,但我TM录口供,跑物价局一大堆的事。KAO,TM现在终于知道贼为什么那么多了,违法成本太低,偷到了警察根本不会去破案,偷不到算违法终止,没有造成实际后果,被抓了现形也没事。抓贼的不但要冒生命风险,还要冒被报复的风险,还要冒伤到了贼的法律风险,谁还愿意去抓?社会就这样被教条主义的法律搞得倒退了,几千年来做贼要挨打的时代终结了,今后贼们就等着吃肉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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