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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癌症晚期偷车贼被踢几脚后死亡,车主过失致人死亡被判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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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狗屁法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法律即将成为这种命不久矣的犯罪分子的保护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大厦将倾的前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个人认为无罪释放   应该奖励车主为社会除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要付一定的责任,毕竟打人,有点不对。不过应该从轻,因为最主要是他是被动打人,主要是死者有主观原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我去。小偷还有理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凡是小偷就该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不合法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这种

人打死一个少一个,活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别让百姓对共产党领导的中国继续失去信心。做为被偷者不应该判,小偷的死是自己咎由自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5
平民老百姓算个啥呢?法律就是保护坏人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社会主义优越性就是保护官僚奸商毒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人渣也是人,法律保护每个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此法院判决是没有任何问题,确实是车主的间接责任导致小偷死亡,法院从轻判处也是没错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这件事最大的问题是被盗者未及时报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我认为中国法律的正义究竟何在?社会风气走到这一步,是谁的责任,还是哪些狗屁不通的法官身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我只能对法律说呵呵,原来不是保护群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以后违法被抓时,直接说自己有病,谁还管,谁敢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0 11:46
真没法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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