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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男子救好友溺亡 家属申请见义勇为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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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4:01
不知现在是啥社会,这么可很简单的问题,让这些权威部门搞得亊是而非,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不承继,反到国际去接鬼,好的不去学,真是见鬼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4:10
说穿了,死的是小老百姓,无权,无势。任由它们宰割,它们想干啥就干啥,哪还关心人民死活!它们设这些都只是沽名钓誉!愚弄人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4:59
这些制定政策的,那里还是人啊!连最基本的人性都丧失了,可悲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4:59
肯定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5:04
申張正义,不要给共产党的社会主义抺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5:23
沒有血缘关系,最否非救不可?救,乃为义!咋就不算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5:28
事故引起船翻应该算是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5:34
救人的行为是勇为,他不管对象是什么性质发生了危险,出于人道主义的本能出手相救是正义的行为。应该受到赞场和表彰。朋友救朋友就不是正义行为吗?什么特定义务范畴的法律规定不讲清楚的范围内关系都应该是见义勇为。我认为特定义务是指直系亲属一之间的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5:37
接受国外好的东西,承继民族优良传统,以强盛我中华,为啥有那么多官僚要反其道而行之?说白了,私心作崇!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6:02
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你们认为是邀约义务吗,我说义务,他不是任务,他可以做也可以不做,派他切任务必须做,这就是义务和任务的区别。何况是游船翻时候有正义感的人都会伸手帮一把的,不管是朋友还是其他游客。为了弘扬中华民族英雄人物和正能量,应该是见义勇为的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6:42
'如不算见义勇为,哪以后踫到战友、同事、同学、朋友等遇险都可见死不救!行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11
我说有球用,如果是那一个当官的娃出事了,可能就是烈士了,还见义勇为,扯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23
即使你拯救了地球都不算见义勇为。因为地球也是你的家园。我们有些政府机构跟一些保险公司想法差不多。不管该不该赔付,先推一气再说。如果后来……,后来再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34
我觉得算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35
如果隔壁邻居着火了,那我是否应该磕着瓜子等120?毕竟我们是朋友。看着自己长大的大爷大妈跌倒了,是否应该熟视无睹的从他们身边走开?毕竟我们认识。看着儿子的幼儿园同学被人贩子拐骗了,是否我只用在旁边照个相留作纪念?毕竟他们是儿子的朋友。人性何在?尸位素餐的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44
我想先弄清楚“见义勇为”评上后政府有什么奖励,然后就会清楚什么条件才能评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52
算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53
坑爹投票,扯机巴旦,在选项下面点的居然是不同意,相信遭坑的人不少,泥马要选选项上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7:54
朋友同路出行,应该有责任去救朋友的义务,不应该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08:11
连命都丢了怎么还不算见意勇为?我看没几人能相他那样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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