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热点事件] 成都男子救好友溺亡 家属申请见义勇为被驳回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21
不评不公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28
未必以后救人时都要看看这个需要救的人我认不认识?真是太荒唐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42
应该算是见义勇为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44
必须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46
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49
必须是见义勇为呀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1
为救他人而付出宝贵生命,不算见义勇为?如果主管部门叼难,必遭报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3
肯定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3
普通人而言,冒死救朋友难道是“特定义务”?这种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对社会不会有任何负面影响,反能弘扬正气。如果连这样的都不是,那见义勇为称号到底要鼓励什么?法律又没有要求必须救,既然救了就绝对应该算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5
应该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5
我觉得,从法律角度讲,如果不施救不存在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问题,那我觉得施救就应该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从道德上讲,且不说这是救朋友,就算是亲人,现在有几个人能做到在危急时刻义无反顾舍身救人?这样的行为如果都不能从名分上予以肯定,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公义和正能量可言?以后谁还会做这种舍命不讨好的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8
行为已经表现是见义勇为行为,就看相关部门有什么奇拳怪招,因为是小百姓,如是他们家人亲戚早就评定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8
应算见义勇为哈!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8
算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0:58
应该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00
应该定义为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08
鼓励正能量的传承是关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18
很好值得学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11:22
应该算是见义勇为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