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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成都男子救好友溺亡 家属申请见义勇为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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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1:56
肯这算嘛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2:17
不管认识与不认识,能施救应该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2:28
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2:29
什么叫“义”,难道朋友之间没有“义”?所以这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2:29
什么叫“义”,难道朋友之间没有“义”?所以这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2:33
什么叫“义”,难道朋友之间没有“义”?所以这是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2:39
在这种生死关头,不论是什么关系,去救了 ,就算是一个有爱心.勇敢的人。不信的话,你去试试,这个见义勇为不论是对死者还是生者都是有意义的。试想如果死者是生命去就别人,到此来还遭此非议,以后谁还敢救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2:46
应该算见义勇为,毕竟在危机时刻他们做出的第一反应是立即救人。这种行为在当今这个人情逐渐冷漠的社会是应当被传承的,所以支持“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3:00
应该为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3:01
如果这样的话,经后就没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3:46
如果看见有人落难直接把眼睛一闭!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3 23:52
虽然只是一个称号,但如果不给,会寒了多少人的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1:45
不认见义勇为的话,这就是冲击人性,道德的底线!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1:58
现在这些政府部门到底想干什么?舍巳救人都不承认是见义勇为,它们这是在为谁服务?—天只知道搞歪门邪道,真是可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1:59
认同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2:02
支持申报见义勇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2:03
支持,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2:05
义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2:09
不承认是见义勇为的那些部门的人,你们是在丧失良心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14 02:12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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