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川区突出对正科级党政“一把手”用人、用编、用钱等核心权力的监督,由组织部门会同机构编制、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三责联审”干部监督模式。截至目前,该区共对20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其中,在任领导干部8人,离任领导干部1人,乡镇党委书记2人,乡镇长2人,区级部门“一把手”7人。 “联”上做文章 该区充分运用“三责联审”联席会议制度,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定期召开实名制核查、财政供养人员数据核查等联席会议,共同研究部署落实核查的有关事项,分析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强化机构编制、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实现了编制使用、人员配备、工资核定、经费核拨、实名制管理的无缝对接和信息共享,提高了核查内容的广泛性和针对性。 “审”上花力气 该区确定乡镇办委党政“一把手”和区级机关正科级领导干部为主要审核对象,由机构编制、组织、审计等部门联合提出“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年度计划,在综合考虑干部任职年限、单位职能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管理、社会评价等因素,最终集体讨论确定审核人选。全面设置“审”的内容,制定了《通川区机构编制责任审核细则》,核定3大审核内容,突出问题导向,对机构设置、编制管理、职责界定、新进人员程序规范等情况进行科学细致的评估。严格规范“审”的程序,着重把握审前、审中、审后三个核心环节,包括审前公示、审核中的情况收集及调查分析、审核后的信息反馈和通报等。 “用”上下功夫 该区将机构编制审核结果纳入“三责联审”结果综合考虑,与干部奖惩挂钩,并作为评先晋优和实施责任追究的依据。对发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研究提出解决措施和政策建议,并为领导议事决策提供依据。对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程序和权限擅自增设机构、变更名称、增挂牌子、超职数配备领导职数、对“吃空饷”人员隐瞒不报等违反机构编制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上求实效 该区着力完善机构设置、编制(领导职数)核定及编制预留管理、前置管理、结构化管理、实名制管理、创新管理、动态调整等机制,规范上编、下编管理程序,凡不按程序增加人员和使用编制的部门和单位,机构编制部门将不予办理上编、下编手续,有效防止了编制混用、滥用现象。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机构编制部确立了“一项制度一项督查,审批前有调研、审批后有督查”的管理与督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每一项机构编制管理制度的落实。建立健全跟踪评估机制,对审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评估,按普遍性、倾向性、个别性进行区别对待,对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长效机制,提出针对性解决措施。对存在问题较多、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个别审核对象,机构编制部门联合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问责评议”,并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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