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定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整治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机动车行车秩序及文明出行行为,构建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整治区域
泸定县城区(含安乐坝、船头村)主干道及重点路口、路段。
二、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不在划定地点停放并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机动车违法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但拒不立即驶离等行为。
(二)机动车违反车辆号牌使用规定,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使用伪造和变造机动车号牌、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参加年检、未随车携带驾驶证和行驶证、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等行为。
(三)机动车逆向行驶、路口遇交通阻塞时未依次等候、禁鸣区域内鸣喇叭、酒后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不按规定掉头,公交车、出租车不在站点或划定候车点停靠、违法上下客等行为。
(四)行人通过路口时不走人行道、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行为。
三、其它事项
(一)自2016年12月20日起,城区雅古都至孙家沟路段由现行的左行改为右行,实行24小时单循环,同步启用电子监控全路段抓拍。
(二)主城区内客运中心(成武路口)至武装部(开湘路口)和红军路全路段、沙坝丰碑街全路段、将军街、元帅街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划定城内停车区域如下:孙家沟露天停车场、皇桥宾馆地下停车场、宏城酒店地下停车场、誉马酒店地下停车场、泸园地下停车场、后山单边临时停车点、泸桥御景老公安局临时停车点7个场所为小车停放点;瑞金路(安乐坝村段)、延安路(船头村段)依山一侧为普通小型客车停放点;康巴大桥宏达停车场为大中型货车停放点;河西街停车场为大中型旅游客车停放点;安君车行门口人行道、县医院对面(农行外)人行道、老工商局门口人行道、泸定桥小学对面人行道、泸桥御景巷道为摩托车停放点。
(三)每日07:00至22:00禁止大中型客货车入城。确因施工等原因急需入城的,须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入城证后,方可进入,并须服从交警指挥。
(四)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集中整治行动,积极举报各类违法行为。举报电话:3125256(县公安局交警大队);3128229(县运管所);3122430(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对各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严肃查处。对违反交通管理规定,不听劝阻或阻扰执法的,相关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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