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洋事件”之第二、三
————流氓警察违法办黑案
第一个“雷洋事件”的被害人雷洋很不幸,他满腹冤屈没有诉说,走了,离开了人间,我们无法听到他的声音,只能从警察那里知道,他被强加了莫须有的罪名,抓他时他不配合,他反抗,他想逃跑,结果丢掉了性命。
第二个“雷洋事件”的被害人李宝玉,接受了雷洋的教训,在十四个小时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中,任凭流氓警察李煜冬用尽各种卑鄙残酷手段,始终不反抗,不逃跑,配合流氓警察李煜冬,一一解答他们的任何提问,据理力争。
7月28日从早上8点半,直到深夜11点半,他们感到李宝玉老实,任由他们迫害丝毫不反抗,放松了防备,命令李宝玉要“随传随到”让其回家了。因此李宝玉等来了逃命的机会,连忙外出逃命,为了避免被“杀人灭口”,有家难回。
第三个“雷洋事件”的被害人樊勇,后来李煜冬在成都故技重演,他们采取诱供、栽赃陷害手段方式讯问,不是问询证人,而是好象讯问犯罪嫌疑人,他们的行为跟土匪没有什么区别。于是分别给省公安厅警务督察部门和成都市110打电话举报核实他们身份。 自鸣得意、尝尽甜头的流氓警察李煜冬违法办黑案之卑鄙行为,被火眼金睛的樊勇识破。
第二个“雷洋事件”和第三个“雷洋事件”正处于控告举报时,希望能够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违法办黑案的法律责任!退还非法扣押的公私财物,消除影响,还公民以清白,还社会以公平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