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3日是我国的第三个国家公祭日。我国确定公祭日的意义在于以公祭仪式的形式来祭奠在惨案中死去的难民,增强现代人对国家遭受战争灾难历史的记忆,揭露日本侵略者的战争罪行,牢记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和世界人民造成的深重灾难,表明中国人民反对侵略战争、捍卫人类尊严、维护世界和平的坚定立场。
说到公祭,我身边就有人表示:公祭是大城市搞的活动,离我的生活太遥远了,离我生活的这个时代也太遥远了,和我并没有有什么直接的关系。
然而公祭真的和我们这些处于偏远城市、乡村的人没有关系吗?遥想79年前,我们的祖国在日军的肆意侵略之下,在短短的四十多天里,我们的同胞一个一个倒在了日军的刺刀之下!三十多万同胞啊!这不是数字,而是一个一鲜活生命的逝去。而作为这一历史事件直接受害者,我们无疑需思考更多,需要思考国家的强盛与捍卫民族尊严的关系,更需要从中引出教训,明白悲剧并不因为已经发生便将彻底死寂,一旦自己丧失警惕、缺乏足够的忧患意识,耽于逸乐的人群就将成为下一场悲剧的受害者。
铭记,不只是名族的悲怆,还有落后挨打的训诫;纪念,不是宣扬复仇的怨念,只为许下复兴的心意:吾辈当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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