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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停车费猛涨!四川可否学习广州拟恢复政府指导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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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36
人吃卜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37
应由政府指导价,不能由开发商和物业说了算,一个车位一千多,那几年还不得又买一辆车,车位那么高,玩在交通那么方便,我看我是不买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38
鼓励共享停车位早点出来,停车贵比比皆是!没人管得天下迟早完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38
我们买的房,物业法规定由我们做主,而现实是直接来了物管公司,就相当于别人到你家来做了你的主。可不可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49
发改部门干啥的,什么都放开,要你们有啥用,影响老百姓生产生活了,不说民生问题是大事情吗?发改部门就是让别人合法涨价的部门,帮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53
政府不干预监管,会乱套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56
不收钱最好,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57
赞成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09:57
个人建议:政府应该对商场、宾馆等商业配套停车服务采取市场调节价管理,而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则继续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02
发改发改 越发越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02
既然买了房子就应该有免费停车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13
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停车费标准由全体业主投票决定。在招物管时,业委会先把停车费标准定下来,规定物管无权调整。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14
赞同,否则开发商会乱涨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21
还是农村好啊。我的车想怎么停就怎么停。没人收钱又没人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24
开发只对小区的房子开发出售,商品房卖完了,权证办了就没他们的事了,无权管理停车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27
我只想说,买房的公摊面积是给别人赚钱的工具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30
首先政府应取消路边停车位收费 增添无费停车场和停车位  这样在很大程度上能缓解停车难和临时停车交警贴罚单造成的社会矛盾激化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36
涨得多了不能接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40
政府应出台关于小区停放车辆的合理价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30 10:52
同意由政府出台停车位的最高限额。现在的开发商都是唯利是图的奸商,物管也是开发商的,应该在政府指导价下,由业主和物管协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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