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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绵竹市安居住房申购对象有关情况的公示(第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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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11: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竹府发《绵竹市安居住房管理办法》(试行)[2008]102号的规定,安居住房的申购对象为符合以下条件的我市城镇居民家庭:(一)在5.12地震中自有产权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居住的我市城镇受灾家庭;(二)在5.12地震中租住住房毁损导致无房居住的我市当地城镇户籍家庭;(三)如不属于上述1、2条规定范围,但其属于我市城镇户口、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我市人民政府划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镇无房家庭,也可到其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进行登记。现就绵竹市安居住房申购对象有关情况的公示如下:

      点击下载>>:关于绵竹市安居住房申购对象有关情况的公示(第一批)

        广大群众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自公示之日起十日内,以真实姓名电话或书面方式向绵竹市建设局住房管理局反映。电话:69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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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各位办边户(夫妻两口子一个城镇户、一个农村户):

     眼睛睁大点,注意发现你身边哪些在农村领了1.6万,又在城镇领了2.3--3.5万,或在城镇享受了2.3--3.5万,而又在农村领了1.6万的,一定要搞清楚......

发表于 2009-8-30 20:00 | 显示全部楼层
城镇还有2.3--3.5万?不会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8-30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是房子全跨了的哈

发表于 2009-8-31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是垮塌或经专家鉴定为危房需要拆除,进行原地或异地重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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