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约束 规范权力运行 近日,四川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就“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加强党内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重要保障”作了重要阐述,对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内监督做出了重要部署。
从八项规定到十八届六中全会,党中央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和党内法规,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都体现了管党治党、从严治党的决心与信心,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已进入制度化、法治化的快车道。但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加强党内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要确保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治标和治本同步发力、齐头并进。 一是要规范权力运行。要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认真落实“三个不直接分管”的要求,加强行权平台建设,规范权力的运行,努力形成良好的权力运行机制,确保党内监督见到实效。
二是要明确监督重点。党的组织,尤其是基层组织,权力往往集中在少数主要领导干部身上,因此,单位或基层的监督重点自然就应当是主要负责人。
三是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严肃监督问责。党章赋予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职机关,纪委就要担当起责任,以监督为首要任务,以执纪为主要手段,以问责来保证监督的效果。 四是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治理腐败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腐败问题交织,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体现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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