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十八届六中全会重新修订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党内监督条例》),是对“管党治党,必须严字当头,把严的要求贯彻全过程,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郑重承诺的践行,我们要积极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全力实现党内监督新跨越。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 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因此在监督上就需要有更严的尺子。新修订和通过的《条例》,明确提出从严治党要从党内监督无禁区,从根本上掌握了权力正确运行的方向。党内监督无禁区是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将全面提高党内监督的效力和效率。强化党内监督,贯彻落实条例。“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要继续用好民主生活会这个法宝,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党委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 要充分发挥巡查监督作用,创新体制机制、组织制度、方式方法,使巡查工作更专、更活、更准。要推进派驻监督全覆盖,突出监督重点,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最前端。强化问责追究,促进履责到位。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切实把反腐倡廉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努力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各级纪委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找准职能定位,忠诚履行职责,强化问责追究,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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