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龙泉永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购房户
“两证”办理问题的情况通报
针对新闻报道的“永达商贸中心”办证问题,龙泉驿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永达商贸综合中心”系由成都市龙泉永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永达公司)建设开发,该项目位于龙泉镇建设路222号(原63号),共计A、B、C三栋房屋。其中,A、B栋于1993年6月开工建设,1994年12月竣工交房;C栋于1996年11月开工建设,1997年11月竣工交房。房屋总建筑面积:12005.962平方米。
(二)“两证”办理情况。该项目国土证号龙国用(1993)字第02181号,用地面积5333.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贸。A、B栋房屋初始登记于1995年4月办理,C栋房屋初始登记于1998年12月办理。A、B栋分户产权共办理17户,C栋分户产权共办理24户。其中有3户通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取得了房屋并按照司法裁定书依法办理了房产证和国土证。
二、存在问题
(一)公司无法履行责任。永达公司《营业执照》已被依法吊销,员工解散多年,法定代表人难觅踪影。
(二)债务纠纷复杂。
1、1996年因贷款纠纷简阳市施家信用社诉永达公司,简阳市人民法院查封A、B、C栋1047.09平方米。
2、1997年因借款合同纠纷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光华办事处诉永达公司及文安建筑公司,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A、B栋房屋进行查封。
3、1997年因联合建房纠纷中国水利电力对外西南公司诉永达公司,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权6668”及“权6717”AB栋3517.184平方米进行查封,同年又查封AB栋底层营业房,A、B栋住房6套,C栋查封16套及D栋未开发土地使用权2亩。
4、涉及多家信用社及银行贷款,债务纠纷复杂。
5、公司与部分业主因违约要求赔偿而引发的诉讼纠纷。
三、处理情况
(一)区房管局和区国土局开展工作的情况。对于永达商住楼业主未办证的问题,区房管局和区国土局进行过多次调查梳理,建议业主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首先消除房屋查封、房产抵押等限制房屋登记的障碍后,备齐相关资料,再向不动产登记局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若协商不成(或联系不上开发商),购房人可依法通过司法途径由法院确定物权归属后凭生效的法律文书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业主称找不到开发商,也不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从而导致项目剩余约50余户业主未能办证。
(二)区委、区政府协调妥处情况。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于12月28日上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会议决定:
1、成立专项工作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国土局、区房管局、区法院、区公安分局、涉及银行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积极研究推动办证工作。
2、职能部门主动推进工作。一是区政府办牵头约谈开发商,查清情况,分清责任,依法依规推进办证工作。二是区房管局负责房产面积核实和维修资金归集等工作;三是区法院负责房产查封问题的协调沟通工作;四是涉及银行负责核实抵押房产的贷款情况。
3、特事特办。针对个别业主提出的生活困难问题,将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研究解决。
4、加强与媒体的沟通交流。
成都市龙泉驿区国土资源管理局
成都市龙泉驿区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6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