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部名为《我不是潘金莲》的影片火爆荧屏,引来各方热议。剧情中涉及了一些法律问题,作为法律人,看完这部直击社会敏感问题、触碰干群矛盾的电影后,感慨良多,也触发了一些法律思考。 一位农村妇女从真假离婚之争到“潘金莲”的名声之争,十多年的上访之路,涉及从当地法院院长、县长到市长等各级官员…电影为观众刻画了一幅颇有写实感的基层百态图。不过,站在法律角度,尤其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如何建立起法律信仰、维护司法公信力,值得深思。电影中,李雪莲对法院的离婚判决不满意,本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提出权利诉求,就像片中说“法官贪赃枉法找检察院,不服判决可以到市中院、省高院上诉”,但她选择了拦住县长等人来喊冤。这是影片呈现的个例,却折射出很多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基层法制推广力度有待提高的客观现象。 影片中的“李雪莲”所面临的迷茫和无助,正是欠发达地区部分群众的普遍心态。法律作为伸张正义、解决矛盾的武器如何让群众无助时,第一时间想到法律,值得深思。 一、我们的司法救济要勇于承担责任。司法救助机制为个人通过法律途径表达权利诉求创造条件。在一个真正的法治社会,司法程序应该像公共品一样人人可及,当发生纠纷后都能接近司法并获得救济。人人信法、全民守法的社会,也必须引导公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发生纠纷后遵循法定的程序来解决。 二、面对纠纷司法要“多元化”应对。社会转型期,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出现各种矛盾纠纷在所难免,如何化解纠纷考验着矛盾解决机制的有效性,而上访则成了其中的“老大难”。影片中的李雪莲越过法定程序,直接逐级信访,事情也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成为无人敢触碰的问题,也反映出化解纠纷的机制不健全。从这个意义上说,建立起以司法为中心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对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十分必要。 三、要捍卫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体现为对司法裁判效力的尊重,表现在法院和法官地位的崇高。真正维护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必须努力实现司法正义,使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只要是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就应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与此同时,要通过司法改革,破除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机制障碍。 文艺作品源于现实、成于创作,又赋予了社会意义。实际上,少一些“李雪莲”、多一些公正性,是包括法律人在内的全社会的共同期盼,也需要全社会一起画好学法、知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同心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