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近年来,查处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有的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非法获取利益;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这一特有资源,干预经济活动或直接经商办企业,谋取巨额非法利益;还有的曲线受贿,越权乱政。归根结底是领导权力的滥用。因此,必须着眼于规范权力,加强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寻租”。 注重制度建设,强化监督制约。要坚持抓好对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认真落实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构建民主科学决策机制。一要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深化以公共资源配置、投资项目、“三公”经费等为重点的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着力健全三级权力监督制约体系,将权力置于“阳光”下;二要强化对领导干部身边工作人员的监督。严把考核选配关、提拔任用关,健全组织生活、学习和 廉政谈话等制度,给其戴上“紧箍咒”,有效遏制“身边人”“窃权”。要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的监督,全面落实 《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收入、房产、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的规定,加强对有关信息的抽查核实,建立预防腐败“晴雨表”;三要大力推进权力监督法制化建设。积极探索完善党内监督的制度法规,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规范和落实“ 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着力加快权力监督立法进程,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建立健全权力监督的法律。 加强对反腐败工作本身的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注重运用科技手段防治腐败。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做到有法可依,依法监督。注重宣传教育,筑牢思想基础。要坚持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来抓,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一要发挥组织教育主导作用,构建廉政教育组织平台。突出组织教育的针对性、时效性和预见性,积极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政纪、腐败风险意识等教育,用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身边的人;二要发挥家庭监督的基础作用,构建廉政教育家庭平台。通过组织“廉内助”座谈会、发放家庭促廉信、评选“廉内助”等活动,强化教育引导,增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对亲人的监督意识,把好“后门”,形成抵御腐败的家庭合力;三要发挥社会舆论的影响作用,构建廉政教育社会平台。以打造廉政文化为切入点,整合资源、创新载体、拓展阵地,使廉政教育从“会场”走向“广场”、从“领导”走向“大众”,着力营造全社会尊廉崇廉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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