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Color123

[群众呼声] 巴中教师关于目标奖的发放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2-2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教师的确辛苦,尤其是一线的中小学教师,一方面要做“春蚕”、“蜡炬”,另一方面却领着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其艰难可想而知。农民工讨工资,会有社会的呼吁,还有民间爱心组织的帮衬,但是教师讨薪呢?结果往往是“头痛治头,足痒搔足”,而且也仅仅停留在县、市一级而已,顶多就是博取一些网友的同情和支持,却看不到政府有进一步的动作,无法从根本上去改变教师待遇低的现实。

发表于 2016-12-28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做教师的确辛苦,尤其是一线的中小学教师,一方面要做“春蚕”、“蜡炬”,另一方面却领着微薄的工资养家糊口,其艰难可想而知。农民工讨工资,会有社会的呼吁,还有民间爱心组织的帮衬,但是教师讨薪呢?结果往往是“头痛治头,足痒搔足”,而且也仅仅停留在县、市一级而已,顶多就是博取一些网友的同情和支持,却看不到政府有进一步的动作,无法从根本上去改变教师待遇低的现实。

发表于 2016-12-2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多地方领导,在总结中喜欢批评教育部门,提出各种各样超高的目标,一些专家、学者也爱批评中国教育问题多多,喜欢拿“美、日教育如何如何好”来对比中国教育失败,却很少有人想到教师待遇,为什么这些人不拿“中国教师待遇如何如何低”来和美、日教师相比较呢?难道真的只是“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吗?难道“教师就该穷”吗?

发表于 2016-12-28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教师待遇低的问题,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明确规定教师工资待遇,但是现实情况却很糟糕,绝大多数教师待遇均接近社会最底层。“路基不稳,铁轨摇摆不定”,“轮子”就无法正常前进,此起彼伏的教师维权讨薪,愈演愈烈,如果不得到有效解决,必将影响到教育事业的发展。

发表于 2016-12-28 11:53 | 显示全部楼层
993年10月31日全国人大通过的《教师法》明确规定:“第七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第二十五条、教师的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
2008年12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8]133号),2009年6月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9〕41号),其中都明确规定:“绩效工资总量暂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含教师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下同)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发表于 2016-12-28 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此可见,即使国家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在工资总量上存在着法律法规确立的相关性,即“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也就是说,无论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怎么组成、什么名称,最终它的总量都要参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且有《教师法》确立的“不低于”原则。那种公务员工资之外可以有“奖金”、且数量与教师绩效工资无关的认识显然是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曲解。首先,公务员只有工资,奖金只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之外无奖金,工资之外另设所谓目标管理考核奖于法无据;其次,教师在岗位、薪级工资之外,只有绩效工资,也无奖金,但一是绩效工资并不是固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即所谓阳光工资)的调整相应调整”;二是绩效工资总量参照公务员工资,“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发表于 2016-12-28 11: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

发表于 2016-12-28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国家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在工资总量上存在着法律法规确立的相关性,即“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也就是说,无论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怎么组成、什么名称,最终它的总量都要参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且有《教师法》确立的“不低于”原则。那种公务员工资之外可以有“奖金”、且数量与教师绩效工资无关的认识显然是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曲解。首先,公务员只有工资,奖金只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之外无奖金,工资之外另设所谓目标管理考核奖于法无据;其次,教师在岗位、薪级工资之外,只有绩效工资,也无奖金,但一是绩效工资并不是固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即所谓阳光工资)的调整相应调整”;二是绩效工资总量参照公务员工资,“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发表于 2016-12-28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即使国家对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实行了不同的工资制度,但实际上两者之间在工资总量上存在着法律法规确立的相关性,即“义务教育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也就是说,无论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怎么组成、什么名称,最终它的总量都要参照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且有《教师法》确立的“不低于”原则。那种公务员工资之外可以有“奖金”、且数量与教师绩效工资无关的认识显然是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曲解。首先,公务员只有工资,奖金只是工资的组成部分,工资之外无奖金,工资之外另设所谓目标管理考核奖于法无据;其次,教师在岗位、薪级工资之外,只有绩效工资,也无奖金,但一是绩效工资并不是固定的,“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和学校所在县级行政区域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即所谓阳光工资)的调整相应调整”;二是绩效工资总量参照公务员工资,“由省、市、县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同级政府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8 14:37
一曰为你师,终身为你父!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29 08:12
支持合法维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12-30 19:44
支持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