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党内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 自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此决定对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内监督作出了重要部署。 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要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配套完善问责机制。近年来,各级纪检部门查处的基层干部腐败问题凸显,借机敛财层出不穷,这就是他们自我约束能力较差,对党纪国法肆无忌惮,缺乏监督制约机制。推动权力阳光运行,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公开工作职责、决策程序、办事规则、办事结果。设立举报邮箱、举报电话,强化权力运行全过程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认真执行监督制度 纪检组织应落实好民主生活会、谈话和诫勉等重要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加强对本级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和各党支部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采取谈话提醒,要让谈话对象及早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苗头,及时“悬崖勒马”,不酿成大错;更要让单位一把手或部门负责人认识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的责任担当。 三、加大执纪问责力度 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维护党的纪律是各级纪委的根本任务。加强党内监督约束,规范权力运行更要向基层延伸。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更侵蚀党群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基础,必须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对舆论监督曝光、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核实处置,及时回应和处理,让各种隐形变异的违纪违规问题无处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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