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市(州)、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川委办〔2016〕26号)要求和市委统一安排,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派出市委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从2016年12月26日起,分别到邻水县、岳池县、武胜县各随机抽取2-3个乡镇开展为期一周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工作。巡察组重点了解被巡察对象在脱贫攻坚中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中省市脱贫攻坚政策法规、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对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为拓宽信息渠道,广泛听取和收集意见,提高巡察工作实效,市委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分别在邻水县国防宾馆、岳池县翠湖印象酒店、武胜县协亨大酒店设立了信访接待点,在酒店大楼前设置了意见箱。同时,在被巡察乡镇设立了信访接待点,在乡镇政府办公大楼前设置了意见箱(被巡察乡镇具体名单以各县公布的为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来信、来电向市委第二、第三、第四巡察组反映情况和问题。 市委第二巡察组:移动电话:17740113182; 电子邮箱:gaswxcz002@163.com。 市委第三巡察组:移动电话:17740113183; 电子邮箱:gaswxcz003@163.com。 市委第四巡察组:移动电话:17740113184; 电子邮箱:gaswxcz004@163.com。 特此公告。 中共广安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