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 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对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内监督作出重要部署。而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也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层层推进、步步深入,党内监督已成为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从“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就是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威力,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该如何履行监督职责呢?作为一名纪检干部首要的是应正确地把握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从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入手,先做被监督的对象。“公生明、廉生威”只有自身清正廉明、作风过硬,才能有权力、有底气监督他人,同时也才能让被监督对象服气和接受,更能有效预防和治理腐败,确保纪检监察职能得以充分发挥。有效的监督约束是权力规范运行的重要保障,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大批“老虎”“苍蝇”的成长再次证明了,要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一系列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须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章党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 “悬明镜以正衣冠”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必然手段。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是新时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确保党的领导核心地位的重要制度保障,更加进一步丰富了监督手段、拓宽了监督渠道、创新了监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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