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党内监督在肃清党内不良风气,纯洁党员队伍上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从“八项规定”“六条禁令”,到《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关键一环就是充分发挥监督执纪的威力。 加强和完善党内监督,要坚持问题导向,哪有问题就监督哪里,哪有问题就解决哪里;要做好制度安排,科学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要强调全党覆盖,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发挥党员监督作用。党员是党组织的细胞,是党的战斗力的基础。要认真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发挥党员在党内事务中的参与、管理、监督作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克服特权思想,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渠道,带头接受党组织和普通党员的监督。 严格执行法规制度。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不执行等于零。应把提高法规制度执行力作为深化和改进党内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法规制度执行,以制度的执行力保证监督的约束力。要切实加强法规制度的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熟悉制度内容、领会制度精神、增强制度意识,养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制度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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