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王跃采取抢夺式暴力执法,执法过程程序倒置,不按法律程序办理案件,不分权属关系,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粗暴执法(涉嫌渎职),在案件执行前和期间,鸿鑫公司人员多次以书面、电话和口头的方式向你法院表明公司法人变更(现法人黄洪平以1600万元的价格从王怀平处购买所得),所谓欠款为王怀平的个人欠款(王怀平也已确认,也并未移交,法院其实也知道),但法院执行法官王跃还是不与理会,明知实事的情况下,还不送达,并将公司的所有猪只全部强行拉走,暴力执法,不计单价,不称重量,不计数量,不分品种的情况下,单方面估算了120万元左右被执行(其次公证处的所有数据都是从法院得来,共同造假,已收集到所有造假音视频资料),恶意侵害合法第三方利益,导致案外人直接损失上千万,公平的法制遭到残忍贱踏。导致鸿鑫公司面临倒闭破产,上百农民工无家可归,各类矛盾一触激发,鸿鑫公司的处到现在更是雪上加霜,工人的工资无法支付,银行的贷款无法偿还,“三农”企业的合法权益遭到你们的践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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