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县政府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要求,德昌县司法局迅速行动,采取三项措施,“深层次、全方位、总动员”,狠抓落实环境整治工作。
广泛宣传发动,促进整治深入人心。12月26日单位负责人和全体机关干部,到包段负责的清泉街南段通过公开宣传、发放公开信等方式,从培养群众的卫生意识、环境意识等最基本的公民道德意识入手,营造浓烈氛围,着力提高群众公共卫生素质,为环境整治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突出工作重点,确保整治活动见成效。一是沿街商店一律不能出店或占道经营,禁止搭台促销,乱挂乱放;所有广告招牌一律一户一牌,按规定设置和摆放。二是深入开展“六乱”治理,尤其是乱贴乱画随时清理,乱晾乱晒随时制止,乱堆乱放随时清运,饮食摊点老板乱泼乱倒随时处理。三是加强对游散摊点管理,随时发现随时清理,杜绝游散摊点沿街叫卖。四是上报违建情况、严控出现新的拆房挖脚违建。
加强巡查督办,建立长效机制。司法局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天一巡查,一周一总结。一手抓硬件,办实事、求实效、立竿见影;一手抓软件,建制度、求规范、持之以恒。通过制度建设,克服整治工作中的随意性的盲目性,提高社区整治工作水平,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逐步进入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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