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委十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党内监督巩固发展良好政治生态的决定》,对约束和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内监督做出了重要部署。加强党内监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为此我们必须从以下方面入手。 中国共产党是我国的执政党,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负有全面责任。党内监督主要是党组织对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党的重大路线方针、行政权力运行以及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廉政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要严格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要求,继续推进领导干部问责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操作性和时效性,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和乱作为。要健全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罢免等问责方式和程序,对负有领导责任、主管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根据其在违法行政行为中的表现与后果,分别给予程度不同的处理处分,以体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的基本要求。 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这是强化专责监督的重要方面。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派驻机关和被监督单位党组织报告,并调查处置。加强对履行党内监督责任和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以及纠错不力、整改不到位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岳池县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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