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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1、具备良好道德品质,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吃苦耐劳,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强度;
3、能遵守劳动纪律,愿意服从乐至农商行(筹)见习安排;
4、身体健康。
1、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见习机构所在地的;
2、家庭贫困的,指在政府部门精准扶贫对象范围内的,或在乐至农商行(筹)有助学贷款的;
3、具有较强组织能力或文艺特长的。
见习内容为客户引导、分流、服务、信息收集、协助营业机构开展各类宣传营销活动等。
乐至农商行(筹)所辖部分乡镇营业网点
1、见习期间,提供工作餐,住宿自理。
2、原则上按不低于30元/天的标准计发补助(春节法定假日连续在岗的,法定假日期间补助标准可以提高到50元/天),最终计发标准将通过见习网点负责人综合鉴定、乐至农商行(筹)远程监控抽检见习表现来综合评定补助标准。由网点提供相关资料(包括见习天数证明材料、见习大学生在本社开立的账号),见习期满后,审查审批后统一结算。
3、如有需要,由乐至农商行(筹)出具见习鉴定或见习证明材料。
1、有意愿的大学生填写见习申请表(即日起至12月30日),申请表交乐至团县委。
联系人:肖亚男 联系电话:23335107。
2、见习申请获批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学生证、一寸免冠彩照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乐至农商行(筹)人力资源部正式报名。
联系人:兰燕,联系电话:13882914558;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中行路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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