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达州西河湾买的房子,现在修了3年,终于到了交房日期,12月31号,可是去接房,让先签字接房才准看房,这就让业主怀疑了,后来调查果然没有验收合格,开发商给的理由是,反正没有验收合格,你们要收就收,不收就等两年,两年之内合格证办得下来,还说达州哪个地方不是这样,他这样是不是已经构成违约了??还有买房的时候,没有任何一个售楼小姐提到过小区中间有一条市政公路,没有任何一个业主知道,现在才知道中间有一条市政公路,4车道的,这算不算是合同欺诈??开发商给的答复是,我销售都是外包给销售公司的,我告诉销售公司的,你们要告,去告他们销售团队,告不了我们,请问我们应该去告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