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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d

2017帖文处理专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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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7-12 20:0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宋婷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14765988-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14664146-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14658526-1-1.html
http://www.mala.cn/thread-14656672-1-1.html
申请原因:该信息侵犯了我个人的隐私,如电话号码,且该信息涉嫌造谣,贴文中的内容信息根本都是虚假的五龙中学成都温江校区该学校不存在根本就是造谣诈骗。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7-7-1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孙源
帖子名称:http://www.mala.cn/thread-14801567-1-3.html
申请原因:侵犯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3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ccn2010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801567-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参攻击;泄漏个人隐私。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4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祝亮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7967 ... mp;isappinstalled=0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企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发帖人在没有详细了解产品内容的情况下就发布这样的信息,对我们企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有些作为是医院所为,最后把我们的产品这样的描述,原本跟我们没关系,到最后我们成了最大的受害者,社会讲求言论自由,但是得需要实事求是把,如果不了解事情的真正原因所在,那不就是诽谤,造谣,和诬陷,希望平台能帮我们处理一下这个帖子的事情,辛苦了,麻烦了,谢谢。
联系邮箱:daguanyishan@163.com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4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祝亮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7967 ... mp;isappinstalled=0
申请原因:恶意攻击企业,对企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
   很感谢平台的支持,和及时回复。希望平台再加大一下力度,我上面把事情的真实情况反馈了,希望平台能把这条帖子删除,而不是已回复(我不太清楚已回复代表着什么意思)因为帖子只要是存在,就对我们当地地区有一个很大的负面影响,都是实心做企业的,良心品牌,所以希望同时恳请平台能把这个帖子删除,谢谢。
联系邮箱:daguanyishan@163.com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4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申请

发表于 2017-7-14 11: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海哥1974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803385-1-1.html[/url]
撤除原因:城管领导已回复,疑惑已解释清楚,问题已得到处理。为了造成不必要误解,申请撤除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4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海哥 1976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2850295-1-1.html
申请原因:狗狗已找到。现在还有人打电话。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4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祝亮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796798-1-3.html
撤除原因:医院领导已回复,疑惑已解释清楚,问题已得到处理。为了造成不必要误解,申请撤除
联系邮箱:daguanyishan@163.com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4 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海哥 1976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401753-1-1.html
申请原因:狗狗已找到。现在还有人打电话。这个还没关闭,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4 15:2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辛荣昌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801567-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7-7-14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mala.cn/thread-4618317-1-1.html
此文章跟帖者泄露原告个人隐私,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唯独被告只留下了电话号码和含糊不清的住址
http://www.mala.cn/thread-4612272-1-1.html这是南江法院回贴
文中清楚的说到“任何人不应对当事人自行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非议”发帖却不能为而为之。
与此同时文中在最后写到“该帖中提到的因我院枉法裁判影响浙江商人张某投资的情况,系无中生有。”可见发帖者所述事情简直在颠倒事实。
以下为以上申请的补充。

发表于 2017-7-15 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海哥 1976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401753-1-1.html
申请原因:狗狗已找到。现在还有人打电话。请撤除电话号码或图片,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5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陈兴波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805980-1-1.html
申请原因:恶意人身攻击;侵犯个人隐私等。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7-7-16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莫汝周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申请删除帖子http://www.mala.cn/thread-14805980-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中描述的内容与实际有误,政府部门已着手调查此事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7-7-16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杜志旺
帖子名称:http://www.mala.cn/thread-14080662-1-1.html
联系邮箱:1423078236@qq.com
申请原因:贴文内容经镇政府证实,不存在贴文中的举报问题,同时举报者与被举报者之间产生了法律纠纷,举报者和被举报者经过法院的调解,要求举报者删除对被举报者失实的举报贴文并且当面道歉,双方可达成和解。望麻辣社区的领导同意删帖,以解除双方矛盾。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7-7-16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xingbaoer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申请删除帖子http://www.mala.cn/thread-14805980-1-1.html
申请原因:帖子中描述的内容与实际有误,县纪委部门已展开调查,需删除此贴。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7-7-16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80642886
帖子名称:http://www.mala.cn/thread-14791994-1-1.html
申请原因:文章发重复了,帮忙删除下,谢谢。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并愿意遵守该规定: 是
发表于 2017-7-17 12:42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阆中市宝台乡人民政府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056387-1-1.html
申请原因:关于“阆中市宝台乡上百万工程款村委会只修出3公里豆腐渣工程”严重失实的情况调查。
      致 麻辣社区网站: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
      主信访人叫任文广,男,汉族,初中毕业,住阆中市宝台乡柳太坪村8社(原孙家沟村2社),常年在上海市务工,常住地址不详。另有信访人任继光、任道培等12人,系原孙家沟村2、3社村民,有4人外出务工,其余8人在家从事农业生产。
二、反映事项及诉求
     信访人任文广于2016年通过网信反映:“阆中市交通局和宝台乡政府将上百万元修路资金,修成了豆腐渣工程,到阆中信访办、交通局、政府等部门信访,网上回复已解决,但他们村民没有收到任何解决的方法等信息”。
     根据网信的具体内容,我们对其反映的主要问题,归纳为三个方面:
      1、招投标方式、施工单位资质、工程承包合同肉容没有公开、公示;
      2、所修道路存在严重质量问题(豆腐渣工程);
      3、上百万元国家拨款和村民集资款不知去向;
三、调查处理及所做工作
     收到交办件后,原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成专门班子和人员,对所反映的问进行了调查、核实。
      1、关于“招投标方式,施工单位资质,工程承包合同内容没有公开、公示”的问题。
     柳太坪原孙家沟村村道公路总长4.3公里,2014年10月,阆中市交通局下达项目里程3公里,属国家交通建设补助项目,每公里补助25万元。而我们当地和阆中境内,群众自建水泥路(3.5米宽)一公里,需要建设资金40万元左右(若走招投标程序,则一公里需要建设资金50万元左右,因此,除国家补助资金外,受益村、社老百姓还要每公里自筹15-25万元左右),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多,筹资难度大,又无人愿意垫资入场修建,致使项目下达半年之久迟迟开不了工。根据省政府加快农村公路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06]20号文件“公益事业要靠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干”的相关规定),村委会通过召开两次相关社“一事一议”村民会议,村“三委”召开三次会议,就价格、修建方式、筹资方案进行酝酿、讨论,征得受益社群众80%以上同意,最后确定:谁愿意带资进场,价格适中,有施工资质就发包给谁修建,并友布了公告。2015年3月,施工方邓伟愿意垫资修路,并承诺集资款可分三次给付,即路基平整后支付5万元,中途支付1 0万元,余款待路修好后,经市交通局验收合格,一年内付清。在此情况下,于201 5年3月8日,由村委会作业主,与邓伟签订了建设合同。
      此道路发包价为:前2公里39.8万元/公里(此路段修过泥结碎石路,基础较好),后一公里为41.5万元/公里。3公里路总造价为121.1万元。
      质量要求为:路基较好的路段可降低砂砾石厚度,其余路段砂砾石垫底为20厘米,混凝土厚度20厘米,强度达到C30标准,路面有效宽度为3.5米,质保期限为验收合格后一年。
       2、关于“所修道路存在严重质量问(豆腐渣工程)”的问题。
      经调查核实,施工期间,正值炎热夏天,由于未及时浇水和切割,个别板块间确实存在极少微裂现象。关于整个路段的质量问题,我们的直观感非常不错,但我们不是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不敢妄下结论。2015年8月11日“阆中市农村公路试验室”验收检测报告中有一段话,原文摘抄于后“通过本次对该路面工程检测,各项指标(强度、厚度、宽度)符合设计标准,工程外观无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作为通村公路,所检项目合格”。基于这个“专业”的结论,说路修成了豆腐淹工程,我们不支持这个观点的。而且省委巡视组的领导、南充阆中交通的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专业机构和人员到该路段实地视察踏勘,最终盖棺论定。
      3、关于“上百万元国家拨款和村民集资款不知去向”的问题。
      经查证核实,截止2016年4月20日,国拨资金已到位60万元,村分五次付现金461420元,合计付给承建方邓伟1061420元(见邓伟所出收据),村民应集资46万元,实际收回104993元,下差356017元,因此,资金的收、支去向是明确的,村、社干部不存在贪污、挪用的情况。
      4、“关于网上的问题已解决,村民们没有收到任何解决方法的信息”的问题。
     信访人曾多次在网上发布消息,说“阆中市交通局和宝台乡政府将国家和村民集资的数百万元血汗钱修成了豆腐渣工程”,借舆论造势,损毁当地党和政府形象,扰乱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我们也多次在网上给予了回复,按他自己的话说“我搞赢了,我得到了全国人民的拥护,搞输了就当玩艺儿陪他们玩吧”。他玩得起,可我们不敢玩,也玩不起。
     关于他所说的“村民们没有收到任何解决方案的信息”,我们对他要求在材料上联合签名的12人(除4人外出务工外),在家的人逐一进行了走访,并复制了笔录,大家都是这样说的“任文广当时对我们说为把公路的质量搞好,拿了一张白纸,叫我们签名、按指印。有些农户并不在家,就找人代签’我们不知道他是要乱告人,我们上了当,受了蒙蔽’路的质量修得非常不错。为此,我们表示非常的歉意。签字群众不知晓在网上发布的一些东西,也无意进行集体上访。75岁的老党员、原孙家沟村妇女主任何明华有一段笔录:“以前我当了一辈子干部,也修了一辈子路,修这条路公社党委、村支部的干部费了很多力、操了很多心,很辛苦,我们表示感谢。这条路的质量作为村道,修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我们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建好都两年了,没有任何地方跨塌继相关质量问题,老百姓非常满意这届干部是选好了的,是在为老百姓干实事的,不能昧了人家的心。他个砍脑壳的不日灾,既不交钱,也不出力,还给干部找麻烦,真可恶。”
老百姓心里有杆秤,我们不计较功过是非,就让这杆秤称出人世间的公平、正义。
      综上所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不属实。鉴于此,特恳请贵网站删除关于此反映的帖文为谢!更感谢贵网站对我单位工作的理解,不完善之处还请多多指正!

联系邮箱:wdgvs@163.com
是否已阅读<麻辣社区基本法》病愿意遵守该规定:是

发表于 2017-7-17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请人:寒心箭月
申请处理帖子链接:http://www.mala.cn/thread-14808511-1-1.html
申请原因:1、泄露个人隐私;2、已知晓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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