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近期遇几次在公共停车位停车,收费员开口就要5元,说是涨了价的。个人认为: 一、城区公共临时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有车族办事临时占用,为“公”交点费本也正确。通江车位紧张,就不要奢求象大城市那样短停免费了,应该交费。
二、临时停车位姓公,具体收费标准肯定应按程序规定由国家发改部门审核批准,并公示。
三、为什么通江县城的所有公共停车位收费不按国家批准标准执行,这么多年来,本人从没交过起价的2元,无论时间长短,开口要3元,而现在要5元,从不主动开票。开口乱要价,是否有损通江形象。超过时间补钱的收费员绝不放过。
四、公共停车位设置、收费及收费标准是否应该听取人民意见,举行过听证会。
五、具收费员说停车位是承包了的,承包费涨了的,请问,这是私人停车场吗?想涨就涨,想给多少就给多少,想收多少就收多少,是否在管理机制上有问题;
六、乱收费举报了有单位管不,应该向哪里举报,举报了是否有效果,是否改正了。个人认为,通江老百姓还是太善良了。
但愿只是个别现象,或者是我运气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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