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大英县原法院院长贪污执行款和土地的犯罪事实 中纪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纪委、四川人民检察院 控诉人:潘久松,男,65岁,大英县人,身份证号码:510921195112170017,住大英县卓筒井镇英堰街385号,现居住小儿子家中 被控诉人:黄志勇,原大英县法院院长,现任遂宁市中院政治部主任 我的厂欠款396万,法院评估我的资产442.万,实际将我的土地拍卖416多万加上厂房机器等设备共计642.42余万,法院支付了一部分,将余下的211万和价值1千多万的土地贪污。 法院在判决书上玩文字游戏,公然用评估价来偿还债务,只字不提拍卖了的钱,这样公开将拍卖的211万吃掉,又将我的土地吃掉750㎡,他们是典型的贪污犯罪,我现公开向纪委、检察院举报他们的犯罪事实。 犯罪事实和经过 1,贪污执行款211万 我曾经是一个企业家,拥有合法取得土地和厂房,本案中我是债务人,又是债权人,债权部分已被法院贪污,贪梦的法官看上了的的土地,他们使用非法占有手段来修他们的私房,因此来导演了一场前所未有的枉法判决和贪污。 1999年,我的大英县麻纺厂在大英县的黄金位置,商住面积1000余平方米,土地、厂房、设备价值1000多万。我的所有外债396万,法院查封我的资产后无故拖延长大8年时间,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2007年公开拍卖了我的土地8563平米,卖得416万元,拍买人邓某全额支付了拍卖款,法院公然在判决书上隐瞒了拍卖收入,在几个判决书中公然用评估价205元来分给债权人和缴纳费税。将拍卖的211万贪污。 2,贪污土地价值1千多万 他们在查封中,时任院长黄志勇看上了我厂的土地,想霸占土地修他们几个的私房,勾结政府官员,将扣押查封我的其中750平方米土地办证给黄志勇等人。我举报后,2011年大英国土局注销大英法院土地使用权证后交还给法院,法院至今仍被大英县法院黄志勇等人霸占。 我多次上访,接待我的法官都大骂这伙贪污的法官太缺德。他们在执行中无故拖延执行时间8年之久,非法撤销合法裁定拒不偿还财产等违法程序。目的是达到他们贪污执行款211万和我的750㎡土地。 司法腐败让国人深恨痛绝,这伙执法犯法的人祸国殃民,我们对坏法官深仇大恨,导致了对政府和法律的不信任,甚至反感:各级法院大门比部队警卫更加森严壁垒,这是为什么?好在到了这伙坏人的嘴脸,加大了惩治司法腐败的力度,我看见了希望,我再次揭露这伙贪污法官的犯罪事实,将他们绳之以法,维护法律的尊严! 潘九松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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