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路过南江县城大堂坝,看见一个老的背老二,带着一个小女孩背二哥,在转悠找活儿 。
问老太爷,说是背几个过年钱,,本地人,两爷孙过年才回去.
========================================== 编辑备注:南江县赶场镇人民政府于1月18日回复,内容如下: 南江县赶场镇白马村3社乐顺志,现年38岁,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已离异,育有一女名叫乐春梅,现年11岁,在巴中市实验小学读书。乐顺志和其女乐春梅于2014年精准识别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国家规定的一系列扶贫惠民政策,2016年镇党委政府通过整合乐顺志享有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其父乐天明享有的土地增减挂钩政策,为乐顺志一家新建了砖混结构的安全住房。在2016年6月底前,乐顺志和乐春梅两人均享有每月180元的农村低保救助,2016年7月至2016年9月乐顺志父女两人均享有每月205元的农村低保救助,10月乐顺志病情复发,镇党委政府将其送往南江民康医院进行治疗,期间产生的5000元住院费,均由挂联单位市民政局给予解决,在住院期间乐顺志享有每月420元的城市低保救助,乐春梅按照困境儿童救助标准享有每月415元的低保救助,2017年1月乐顺志出院后,每月享有200元的农村低保救助。白马村挂联帮扶单位市民政局还为乐春梅提供了5000元的临时救助,为乐顺志一家新置了电视机,在2015和2016年还分别给乐顺志送去了500元的慰问金以及米、油、棉被、棉衣等慰问物资。镇党委政府为从根本上解决其家庭贫困现状,还为乐顺志一家解决了3000元的产业发展资金,入股到白马村食用菌合作社,每年有保底分红,并由村“两委”负责监督,保证分红资金足额及时发放。乐顺志父母亲的户口与其弟乐长江在一起,乐长江在巴州区租房开有修理门市部,按低保评定要求,不符合评定低保条件,因此乐顺志父母亲没有纳入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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