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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关于经开区八角片区货币实物化安置购房款什么时候发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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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1: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政府公布了八角片区居民可以选择货币实物化安置政策之后,居民们纷纷在城南保利,温莎湖畔,万嘉国际社区等楼盘购置了新房,大部分都已于2016年9月30日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已备案。现在就等着政府补贴的购房款发放好开始装修,各种相关资料都已提交给社区,但是到现在却迟迟没有发放购房款的消息。而且当时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与开发商也一并签订了另外一份在2016年年底将购房款付给开发商的合同,现在合同都已逾期,大家都担心会支付违约金,居民们都挺着急的。希望相关部门在春节前对于放款时间安排能给一个准确的答复,好让居民们吃下一颗定心丸,过了一个安心祥和的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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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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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悬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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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安,都还没有发放啊,那不是空话一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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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3:4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对城中村而言吧

城中村的拆迁


1.不论人口怎样变化都不影响,只看一个门牌号下当年分配到宅基地的人数

2.一个拆迁户对应一套房子,一个拆迁户选择房屋是在70平方以上(实际使用+公摊),两个拆迁户合为一个拆迁户的选择房屋是在110平方以上,至多两个拆迁户合为一个拆迁户(拆迁户的认定是夫妻双方+未成年人子女,去世的人不单列拆迁户)

3.核定钱额数之后发放搬迁款,发放之后需要在30日内搬迁完毕和交付旧房

4.选定房子之后政府打入款项至开发商账户中,多退少补,比如70万的一个拆迁户房子50万,那么剩余20万-2万搬迁=18万打入拆迁人账户中,如果门牌号下有牵连必须所有人搬迁完毕之后才能发放购房款,18万不再参加政府拆迁房子中,18万的使用是根据个人情况,比如装修费用或者买车库

5.人员的划分按照夫妻双方和未成年人子女计算,其他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归纳至相关拆迁户中(比如上面列举的离婚夫妻和已经去世的老夫妻),均不影响拆迁的进行

6.纳税均是按照首套房进行

7.一旦拆迁开始就政府相关部门就必须跟进,就比如我们的自来水公司天然气公司,除了涉及费用的缴纳,还涉及到安全问题,拆迁过程中,水电气管网一概不准动,至于屋内的情况,自我决定搬迁的方面,一旦房子交付了就不能再次进入房子里面,否则违法,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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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3:51 | 显示全部楼层
分到宅基地的35万,一次性涵盖所有费用,实行货币安置+产权安置

1.签订合同后三个工作日内给予每拆迁户给予2万的搬迁费,每拆迁户接到搬迁费30日完成搬迁和旧房的移交工作,如果没有搬迁完毕的除开不可抗力原因必须扣除安置费用,一天50元,直至扣完为止!旧房移交中水电气和窗户以(含防护栏)不允许拆除和改动,避免出现危险。其余根据自己意愿进行,比如可以取走装饰灯乃至白炽灯泡,如果房门不是装饰门是木门的基本也没人去动,就只是搬家不会造成其他的改动也为搬迁的顺利进行奠定基础。

2.完成搬迁和旧房移交工作之后就可以选房,房子一旦选定就打入款项,一个拆迁户对应一套房子,至于房子的署名或者怎样的情况由拆迁户根据法律和自己意愿选择,房款实行多退少补。门牌号下有牵连的必须全部搬离完毕才发放款项。不选房的款项一直放在政府,进行无息保存!

3.搬迁房子就按照一拆迁户对应一套房子,房子仍然需要缴纳维修基金和税费(税收全按照首套房进行)

对于本社区的拆迁人员全额移到另一个门牌号下可以进行相关归纳,比如同社区分到宅基地的女性嫁入同社区男性,那么该女性就可以直接归纳到现在本社区男性门牌号下;如果是父母曾经在一个门牌号下,但是现在都过世了,兄弟商量一人继承一位财产这个也是可以!但是必须是全部为本社区拆迁人员且必须是全额转移,否则不予办理!对于其他的分配全部由拆迁人自己进行,当然可以在拆迁前做好协议签订乃至公证,款项全部打入该门牌号下相关拆迁户的账户中!

这样做的原因就是避免混乱和乱迁户口!


政府不用管那么多搬迁和签订合同这些,只要有人开始搬迁就可以进行拆迁活动,尤其有些地段现在还需要打通道路的,比如半截巷,尤其对于修路没有占道的我相信更多人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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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八角井街道办事处  2017-01-09 10:25

人民网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我们已收悉,经调查了解,现回复与你:
    关于货币化实物安置款发放时间的问题。八角井街道办事处拆迁安置办已在1月3日起,按社区依次发放货币化实物安置款,你可向拆迁安置办咨询,电话2602780。另关于滞纳金的问题,若你们在已同经开区管委会签订了货币化实物安置协定的开发商处购买房屋,不产生滞纳金;若你们在未同经开区管委会签订货币化实物安置协定的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如产生滞纳金,街道办将报请经开区管委会予以协调。


所以我为什么以上那样建议呢?房子自我去选择,因为集中到一处选择肯定要出问题,里面的官商勾结是很大的,另外协调,协调什么啊?合同签订那就是有效力的。为什么是两万元呢?一个是搬家和租房的费用,第二一个就是选定房屋之后需要缴纳1万元作为定金款,之后打入款项,有多余的款项政府打入拆迁户的账户中,如果不够自我解决,是贷款也好借也好,开发商肯定要接到全款才会交房!

选定房屋备案后7个工作日就应该打入款项,7个工作日就应该将剩余款项打入拆迁户的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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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现在的城中村拆迁和烂尾的情况我都建议这样做,按照当年分到宅基地的人进行分配,以前分配的不再计入,空地全部交给地方政府管理

房子自我选择,政府不参与,选定房屋后到房管局(以后会是不动产管理局)政府应该在7个工作日内打入款项,剩余款项7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款项打入

为了确权,开发商到房管局备案之后需要拆迁户个人到房管局进行确认,尤其是确认剩余款项的
城中村烂尾上面现在的饶益四队完全可以这样做,那里为什么不可以修建一个比较大的菜市场?当然对于之前拿了钱的要特殊的处理,之前拿了钱的如果愿意退回的,那么以上的方式进行,如果不退出的,只有25万(因为以前分到宅基地的是拿了10万元),当然现在都是按照分到宅基地的人员而言,所以未分到宅基地拿了钱的人退不退就看别人意愿了,开发商可以不用操心,因为就这样的烂尾楼我相信他都焦头烂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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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牌号22号

  拆迁户1 张男+王女+过世李某 105万
  拆迁户2 小张男 35万

  这两个拆迁户因为直系亲属血缘可以合为一个拆迁户,当然也可以不合,要买房的话,先由拆迁户1选择住房,就选择一个80平方的,剩下的钱打入张男账户中这就可以支持小张男选择大面积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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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门牌号22号
备注
合计

拆迁户1

1.张某某  2.  李某某 3.王老某某
王老某某已死亡
105万
合为一个拆迁户,共计140万
拆迁户2
小张某某(分到宅基地的)
35万
 

门牌号23号(只有两人分到宅基地的情况)

拆迁户1

1.王某某  2.李某某
7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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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当然对于德阳城区来讲都是必须在德阳城区选房,那么这个选房是东至秦岭山路西至天虹街北至孝感涪陵江路南至金沙江路,最好能选择修建完毕的楼盘和即将交付使用的房子,对于本来就是政府安置房屋,所以不再享受补贴购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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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德阳市八角井拆迁问题 [已回复]匿名网友  2016-07-26 12:50拆迁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对于最近德阳市八角井镇安置政策有些不了解!我家里3口人!最近在成都买了2手房!(符合2015年12月18日后)90平左右!并办理了贷款!请问这种情况申请的住房货币化实物安置,会补助多少?钱打到哪里?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办事处  2016-08-05 10:17

    网友:
        您好!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向省委王东明书记咨询安置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经德阳市旌阳区八角井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货币化实物安置的流程问题
        货币化实物安置工作流程如下:1、由街道办确定纳入本次住房安置人员的范围。2、被安置人员按规定填写住房安置申请。3、资格审查、公示。4、签订《住房安置协议书》,明确住房安置方式。5、向被安置人员出具购房证明。6、建投公司建立房源平台。7、被安置人员选房。8、填写选房确认结算委托书(售房单位出具)。9、进行住房结算,签订安置结算协议。10、与售房单位进行结算。
        目前,八角井街道办正在组织被安置人员按规定填写住房安置申请,填写申请的截止时间为8月10日,待此项程序进行完全后再安排其他项目的进行。
        二、关于住房货币化实物安置计价标准问题
        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经开区住建局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经开区区域内的商品房价格进行综合评估,并报经开区管委会批准,本次的计价标准为3559元/m2。
        三、关于住房货币化实物安置计价面积问题
        被安置对象由安置单位提供基本住房建筑面积30m2/人;按政策可享受20m2/人优惠价购房的被安置对象,可按经开区商品房市场综合价的50%优惠(即:1779.5元/m2)购买不超过20m2/人(例:家庭内有住房安置对象2人,住房安置照顾对象1人,共3人,结算的计算方式为:3559元/ m2x30 m2/人x3人+1779.5元/ m2x20m2/人x2人)。
        四、关于货币化实物安置费用如何支付问题
        以被安置对象的名字在结算银行开设账户,账户由街道办监管,监管方同意后将费用划转到房源账户或由居民提取。
        如您有疑问,可到八角井街道办事处城乡统筹办公室拆迁安置口具体咨询,电话:0838-2602780。
        特此回复,祝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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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赵民敏 发表于 2017-1-17 14:24
德阳市八角井拆迁问题 [已回复]匿名网友  2016-07-26 12:50拆迁咨询
尊敬的领导!您好!对于最近德阳市 ...

这个程序上就有问题,应该是

1.应先进行资格审查和公示才是可以的

2.安置方式一个是政府选定的开发商房子,一个是自选,但是我建议是自选,政府不参与选定房屋,另外房子本来就不是一个价格,所以建议不要很固定价格

3.拆迁办可以邀请很多楼盘参与

4.向被安置的人员出具安置购房证明,这个只要需要缴纳1万元定金就可以,之后开发商到房管局备案,被拆迁户到房管局确权,拆迁户不论将房子写谁的名字只要是拆迁户负责人到了就必须办理

5.打款

6.房屋结算

发表于 2017-1-17 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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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7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香山巷拆迁安置 [已回复]火中飞雪  2016-07-05 14:50拆迁咨询

尊敬的市委领导
      您好!我是城南街道香山巷社区的市民,我想请问一下德阳市2013至2020年城市危机房屋改造拆迁计划中,为什么香山巷社区没有在名列当中呢。香山巷社区的居民点房屋是80年代中期统一修建的黑小瓦红砖两层小楼房,符合现在改建包括的小二楼和城中村范围里,居住了30年的房子。
      请相关的领导给予回复一下,谢谢!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07-13 16:14

    人民网网友:
        你在人民网留言“香山巷危旧房改造”的相关事项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调查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回复如下:
        德阳市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20)是对未实施改造的城市危旧房棚户区计划。香山巷片区棚户区市政府于2010年已批准改造项目,所以不在(2013—2020)危旧房棚户区改造规划内。


                   德阳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6年7月13日




2010年就纳入了,就是没有改造,只是有着改造计划,只是想改造就是不改造!没有改造还不在改造计划范围内


发表于 2017-1-18 14: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遇到过?

发表于 2017-1-18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德阳政府的人也跑路了???

发表于 2017-1-18 16: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7-1-19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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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的花茶 发表于 2017-1-18 14:59
德阳政府的人也跑路了???

人没跑就是没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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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9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 [已回复]匿名网友  2016-12-18 23:30拆迁求助

书记你好!我们是杏花巷小二楼改造居民,我们这里已经拆迁达7年之久,一直没有得到房屋安置,之前还有开发商能按时给我们发放过度费,但最近这一年来我们没能领到一分钱的过度费,马上又临近年关,大家的生活日渐困难,希望领导能引起重视,给我们这些居民一个妥善的安置。

来源: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




  •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旌阳街道办事处  2016-12-28 11:13

    匿名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到,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根据德阳市规划与建设局、德阳市国土资源局、旌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对有旧城改造任务的城镇住房重建和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政策支持有关问题的通知》(德建发〔2009〕463号)精神,按照我省城镇住房重建和棚户区改造要求,在满足城市规划的前提下,鼓励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以房地产开发拆迁安置方式实施城镇住房重建和棚户区改造,杏花巷小二楼符合棚户区改造标准。
        2009年10月,杏花巷业委会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造,与四川康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开发协议。2013年11月,杏花巷业委会与康庄公司解除开发协议,并于12月与成都市正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开发协议。2015年11月22日,经杏花巷全体业主大会表决,由于现有开发商成都正信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意与正信公司解除开发协议,并授权业委会重启招商程序。业委会于2016年1月14日在《德阳日报》刊登招商公告,截止目前,有企业向业委会咨询情况,进行接触,但未有实质性进展。
        您所提到的过渡费,全称为过渡期补助费,是开发商对被拆迁人因房屋拆迁未安置前支付的补偿费用。目前,杏花巷小二楼项目暂无开发商支付新一阶段过渡费,杏花巷业委会正在代表业主积极引进新的开发商解决此事。
        近期旌阳街道会同市房管局联合成立湘江街旧城改造联合协调工作组,共同探讨杏花巷小二楼与相邻地块四川省水利水电勘察规划设计院德阳分院、旌阳干休所住宅合宗开发事宜,致力于有效推进辖区小二楼、旧城改造工作进展。截至目前,合宗开发进展明显,规划设计分院107户住户有101户签字同意合宗开发;干休所34户住户有33户签字同意合宗开发;杏花巷小二楼有53户住户签字同意合宗开发。目前,已有新的开发商表示出投资意愿,只要杏花巷小二楼全体业主按照市政府146号文件相关规定选择确定了开发商,过渡费便可落实。
        我街道将会积极介入做好相关协调及服务工作,努力为业主和开发商搭建好联系平台,推进项目建设。
        如您对上述的回复和处理结果有任何疑问,欢迎拨打电话0838-5927586进行咨询。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欢迎您对我们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德阳市旌阳区人民政府旌阳街道办事处
                                         2016年12月26日




大家看看回答,是康庄房产,曾经就是经济适用房康庄春天都闹了好久才分房的!现在老总被判刑这些公司都没有钱的,所以找公司都是空事


水利规划设计院那些房子的确是比较老的,改造是合适的,但是改造需要开发商来,开发商现在几个开发商来,现在房地产市场这样没有开发商来,也就是不开发不改造嘛,慢慢等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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