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川县坚持三项制度确保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推进
(1)坚持依法普查,确保“照章办事”。 制定出台《青川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青川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制度》《青川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青川县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部门基础数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等文件,组织召开农业普查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明确了农业普查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2)坚持包片督导,确保“责任促事”。将农业普查纳入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年度重点督查内容,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监督,对各乡镇、有关部门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巡回督导。(3)坚持考核评比,确保“机制督事”。将农业普查工作写入了政府工作报告,制定《青川县政府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考核办法》,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分解任务,明确职责,年底逗硬考核,确保普查工作的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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