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三年不判充当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 犯罪嫌疑人抢占了我企业7百万的资产,我起诉法院立案后三年违法不判。犯罪嫌疑人给我下套,叫我承包公司经营,两个月后,犯罪嫌疑人用黑社会的人来打伤我妻儿,抢占公司,赶走公司员工。反而到利州区法院告我付承包款及利润21万,法院法官吴明先很快下判,遭到利州区法院执行局执行。去年8月将我公司财物毁坏。 我起诉杨举等人侵占公司财产,广元市利州区法院立案三年没有判决不裁定,后以杨举构成职务侵占罪移交公安机关,未做判决和裁定,严重违法。由于利州区法院严重违法袒护犯罪嫌疑人,助长了犯罪嫌疑人的嚣张气焰,特此举报。 事实与经过 2010年10月初,青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长杨举的邀请共同合作,觉得与人民警察合作?我感到如此骄傲与自豪……?没有想到的是确被引狼入室,确被杨举这个畜牲警察深深的埋下了陷阱的开始。 2011年2月7日,青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长杨举以其妻子王秀兰名誉与我(在他杨举曾经合伙开办的伯拉吾茶楼)签订合作协议一份,合作份额40%。杨举利用手中权利与社会关系,在利州区大石镇安乐村一组租地15亩,平整了厂区部分场地,身穿警服、头戴国徽的杨举长期开着警车支持厂子建设。与其妻子共同支出80万元,由王秀兰自己做账,作为在公司占合作份额40%的法律依据。 4月底,杨举与其妻子感情不合。要求变更合作协议,在公司办公室将合作协议变更为杨大元(系杨大远杨举父亲)。 2011年底,杨举参与公司账目调账,看到公司有利可图的时候。魔抓开始伸向了我公司财务管理,要求更换公司会计,查公司账目等。 让我一个月给他5万元,否则就找公安与法院找我麻烦?在逼迫与胁迫之下,最终我同意给他3万元。 9月15日,杨举让其小舅子王开朝与他父亲杨大远胁迫我在东坝移动公司茶楼上签订承包协议一份,每个月给他纯利润3万元,一步步开始把我推下万丈深渊。 自12月3日,在杨举雇黑社会打伤我老婆、抢劫公司期间,我公司库存产品70余万元。公司欠驾驶员10余万元,公司欠货款20余万元。 目前我公司欠驾驶员运费10余万元,公司欠外面货款20余万元,在杨举与杨大远的扇动下全部起诉至利州区人民法院诉讼与执行阶段。利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已经把我公司列为失信企业黑名单?把我个人列为失信企业法定代表人? 2015年3月15日我起诉杨举、杨大远等人侵占立案,2016年5月26日审批两次,6月3日审批最后一次,已经三年时间了,利州区人民法院为什么作出判决或裁定。利州区法院袒护的同时,助长了杨举、杨大远气焰十分嚣张,8月毁坏我公司财物至今没有任何部门给我一个说法? 在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我进京在天门自残,回家路上去西安大明宫砍断左手三根手指,致使终身残废。我不想伤害无辜?我一家人生活无助,无家可归、流离失所。不想用鲜血与生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再次强烈要求严惩司法腐败,维护法律的尊严,查处犯罪嫌疑人的保护伞。要求将犯罪嫌疑人杨举一伙绳之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利!维护法制尊严!
举报人:广元洋城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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