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30日我突然接到电话说我家房屋漏水到13楼,由于我没在梓江新城居住,不知怎么回事,匆忙赶过去,一打开门发现厨房,客厅全是水,卧室也有渗水。同时第一反应就是查看是什么地方漏水,打开橱柜发现是直饮水管在不停地往外喷水,我们首先关了直饮水的总阀,接着又对厨房、客厅的所有水进行清扫,过后去13楼清扫(13楼正在装修),同时也看到了13楼的受损情况(110民警也看到这种情况)。事发过后,我们找梓江新城物业讨论此事,然而除了反复的争论和找借口拖延,我们感觉真的无可奈何。我老公一个人上班还要供养一家四口,最小的还在吃奶粉,四千五百元对我们这个家庭来讲,真的算一笔不小的收入。还有在整个事情中感觉相当的委屈,有冤无处申,怎么把事实的东西就说成了没那回事?我希望大家给我评个理,关心一下我们这样的弱势群体。 1,业主没有申报开直饮水(梓江新城的直饮水必须要申报才能使用,我们也有权利选择不使用,而且也用不起,对他们提供的直饮水管我们也权利选择闲置。就像他们提供的地暖,我们有权选择不使用,当然也用不起。),同时开起直饮水也没有通知业主,造成这次损失的直接原因。直饮水表产生的度数为证,同时是2单元14层七套房子中我们的直饮水度数最大的,其中14楼2号还使用过直饮水。那么多的水是怎么产生的?12月29号物业上水电工的确也为二号开过直饮水,之后就出现漏水状况。怎么我们六号也有了直饮水?直饮水管二号是从上往下数的第二根,我们六号是从下往上的数的第二根,14楼是只有2号和6号两家人,其余房子都是空的。 2,物业公司也没有及时通知14楼业主家有漏水情况,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关键原因。12月29号下午发生轻微漏水情况(当时也只有几百元钱的损失),13楼也告之物业,然而到12月30日10点零五分才通知14楼业主,造成了更大的损失(14楼业主一次性垫付4500元给13楼)。如此的物业,让我们居住起来太缺乏安全感。 我希望大家给我一个合理的评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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