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刷屏”网友:
您好!您在通江麻辣论坛【群众呼声网络问政】留言反映“发改局,红峰公司停车收费的审批你们按程序了吗?”已知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704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的指导意见》相关规定:除各级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以外,对其他经济组织全额投资新建的停车设施,由经营者依据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此停车场收费不属于市场定价范畴。依据《四川省价格听证目录》,停车收费不属于听证目录中的听证项目,我局根据定价程序进行了成本监审,参考我县其他停车场收费标准后拟定了收费方案,经局办公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红峰大厦地下停车场收费标准。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和支持!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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