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和特病结算相关公告 一、关于医保缴费 1、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延长至2017年3月31日。请参保人员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进行参保登记、档次选择和刷卡缴费。请城区参保人员尽量不到医保服务大厅缴费。如果社区不办理参续保登记和缴费,请拨打举报电话028-26920868; 2、1月19日,中国银行西门(海峡对面)、新华路(龙汇超市对面)、车城大道(天宇市场)营业网点,工商银行建设南路营业网点(梅西对面)开始启动代收医保费; 3、因系统调试,只缴纳220元补充医疗费的超龄失地农民不需要到社区做参保登记,2月1日后直接到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缴费。 二、关于特病结算 因系统调试,原职工医保特病人员的门诊医疗待遇暂时不能在定点医院刷卡报销。如发生特病门诊费用,请保留结算发票、处方签及费用明细清单,4-6月到医保局异地就医结算窗口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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