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902|评论: 0

注意:以下食物切忌混吃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9-2 16:32 | |阅读模式
 

猪肉+菱角,引起肚子痛;

白酒+柿子,引起中毒;

牛肉+栗子,引起呕吐;

洋葱+蜂蜜,伤眼睛;

羊肉+西瓜,伤元气;

萝卜+木耳,得皮炎;

香蕉+芋头,会腹胀;

花生+黄瓜,会伤身;

甲鱼+笕菜,会中毒;

萝卜+水果,致甲状泉肿大;

对虾+C,致砷中毒;

鲤鱼+甘草,引起中毒。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