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中翔律师事务所律师王集金分析,岳池县法院对涉事账户进行资金冻结是否合理,要分情况讨论,“这可能是建设施工合同的乙方(明兴公司)与实际的承包方(陈代荣)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挂靠企业的账户被冻结了?还是个人承包人的账户被冻结?如果这个(专款专用)账户的户名,是以内部承包合同的甲方(明兴公司)登记的,法院就不能冻结它里面的资金,用来处理该合同中乙方(自然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如果共管账户的户名是登记在自然人的名下,那么这个人的对外债务,法院有权处理。”
律师说得这么明白了,办案的难道不懂法吗?除非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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